无创产前亲子鉴定可信吗
可信啊!目前无创产前亲子鉴定是最安全,最准确的,但一定要在合法的鉴定所做,必须有《司法鉴定许可证》,这样所得到的鉴定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医院和鉴定机构都能做的。一定要慎重选择,祝你好运!
产前无创dna亲子鉴定是真的吗
产前做亲子鉴定比较难,准确率不高,因为技术原因,如果是无创的话,但是用羊水穿刺就可以做
产前无创亲子鉴定技术国家承认了吗
如果相关机构有资质进行亲子鉴定,那么国家在法律上就承认这些机构的产前无创亲子鉴定报告书。也就是说,国家是承认其法律效力的。
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看,对于亲子鉴定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是: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其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扩展资料:
胎儿亲子鉴定对孕妇和胎儿几乎没有影响:
鉴定中心法医表示,这项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不论是抽取绒毛还是羊水样本,都和胎儿的产前诊断一样,基本上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做胎儿亲子鉴定,是通过对孕妇抽取绒毛或者羊水来进行的,为确保安全,建议孕妇选择三甲妇产科医院来抽取。目前,三甲妇产科医院相关方面的技术都已成熟,不会伤害到胎儿和孕妇。
鉴定中心在胎儿亲子鉴定上有专车接送及工作人员陪同客户采样服务,羊水抽取也是由专业的三甲医生在B超下进行,安全可靠。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产前亲子鉴定
网友:无创产前亲子鉴定真假
一般的匿名亲子鉴定,常常是由于丈夫怀疑妻子不忠而提出的,男方往往自己带着孩子的指甲、头发等悄悄地去做鉴定,亲子鉴定成了检验忠诚的“试金石”。
不过这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孩子已经出生以后,还有一类亲子鉴定是当孩子还在肚子里时。
男方对此事完全不知情,但女方往往因为做过的事情而自责后悔,又不希望辜负自己在乎的人或者考虑到流产可能会对自己身体产生的不良影响,而不得不悄悄地进行的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检测,提前为腹中胎儿的去留做好打算。
然而,部分已经检测过胎儿无创亲子鉴定的孕妇,会对结果的准确性有各种担忧和质疑,体现在行动上包括:
1、送样的时候,孕妇本人有意提供多份样本(样本可能来自一人,也可能来自两人或以上),对实验室进行“盲测”;
2、拿到结果以后,反复咨询法医助理,询问关于检测结果准确性方面的问题;
3、通过多个渠道拨打检测公司的各种联系方式,反复确认案件真伪;
4、通过各大论坛搜索关于检测准确性的话题及评论,一旦看到别人讨论关于检测准确性的话题立马忍不住点开,尤其看到评论说检测不准的内容,情绪分分钟崩溃;
5、已经反复确认过准确性后,找别家机构再测一次;
以上的种种行为,从心理学和医学的角度来看,可认为存在“神经过敏(焦虑症)”,什么是神经过敏呢?①症状名。神经系统的感觉机能异常锐敏,神经衰弱患者大都有这种症状。②泛指多疑,好大惊小怪。
长此以往,往往容易出现神经衰弱、焦虑、睡眠不佳等,对身体产生一定影响。很多孕妇甚至会因为这个风波,而担心了整个孕期,直到孩子出生以后。
孕妇为什么会出现神经过敏呢,想必也比较好理解,毕竟胎儿的去留是一个无比重大的决定,一旦孩子出生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孕妈们确实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小编将导致这些心理的原因归纳如下,欢迎大家补充:
1、当事人心理往往比较敏感、脆弱,尤其每当碰到相关的话题时,会比一般人更关注,反应更激烈;
2、孩子经过十月怀胎,一旦呱呱坠地,就是既成事实,所以当事人会担心万一检测不准,对家庭的打击将是致命的,因此每每想到测错会导致的后果,往往不寒而栗;
3、孕妇当初选择机构时,尚且不够慎重,尤其是有些当初只是为了些许小小优惠而选择的检测公司资质不合格、服务过程不规范,公司收款单位和出报告单位完全不一样,更加加重疑虑;
4、全程匿名检测,委托人没有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因此担心维权无门。
针对以上种种担忧,小编先心疼这些孕妇10秒。
小编想对这些孕妈说,首先,人无完人,不要总用已经过去的错误惩罚自己,一切向前看,当然,为了家庭和谐稳定,以后不能再有事。
其次呢,也是最重要的,既然怀孕了,为了对肚子里的小生命负责,一定要选择正规靠谱的机构,小编会在下一篇的文章中与大家剖析,怎样的机构能称之为“正规”。
再次呢,既然选择了检测机构,就选择项目开展时间最早的原创机构,因为开展最早说明机构从始至终在做,一直靠谱,就怕有些机构做着做着,倒闭了,要找售后,找不到了。
最后,关于匿名检测的问题,其实孕妇也没有必要过于担心,虽然检测的时候没有提供真名,但报告里面有机构盖章,正规的检测机构会保留样品和数据备查,后续如有疑虑,第一时间就可以去查产后亲子鉴定,新样品也能和留存的样品比对,一比对就知道送的样是谁的,正规机构是跑不掉的。
所以,大家安啦,安啦,如果你选择的是正规机构,比如美吉,就不要再去过多忧虑准不准啊,不准怎么办啊的问题,因为,美吉一直都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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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始,于一个流传千百年的传说,相传只要找到26号研究所,无论任何需求,都能够如愿以偿。图片来源网络
我国居民身份证“高科技”变身更高端、大气、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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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是我”的世纪难题轻松解决...!!
DNA是每个人“最直接”的独家标签...
图片来源网络
老话说:血浓于水,古代又有滴血认亲的许多野史纪事,在身份认定这事儿上,准确率最高的还要咱们血的小小记忆遗传因子“DNA” .... 那它只能用于“寻找家人”“亲子鉴定”嘛?其实,在孕育新生儿之初,各位准妈妈们,就要注意了所长告诉您:
DNA测序优于标准的胎儿染色体异常产前筛查
在全球医学顶尖杂志《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上发表的一项研究结果,对于主要的胎儿染色体异常产前检查具有重要的影响。本研究将无细胞DNA(cell free DNA,cfDNA)的无创性产前检测,与标准的筛查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发现cfDNA检测(verifi® prenatal test, Illumina, Inc.)可显著降低假阳性结果的比率,并在检测胎儿21三体和18三体时,具有显著更高的阳性预报正确率(positive predictive values)。研究人员发现,无创性产前基因检测的主要优势在于,假阳性率显著降低。用无细胞DNA作为初筛选的产前检测,可以消除许多侵入性诊断程序(例如羊膜穿刺术)的需要,这些诊断程序可用来确认阳性的筛查结果。
可以,进行早期干预治疗部分先天性遗传疾病患儿...
一个圆满的人生,就此开启... 一个可爱的宝宝降临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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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知道:
所长,无所不能 ...作者: 王勇、付强。疫情防控期间,本来陌生的口罩成为热词。
3M口罩与N95口罩、KN95口罩什么关系?
一次性医用口罩与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什么关系?
医用口罩标准是否高于防尘口罩?
没有强制性标准是否不属于伪劣产品?
如何对应口罩的鉴定标准?
不仅非专业人士一时很难区分,我们办案人员刚刚遇到也是一头雾水。
普通群众的认知错误只会影响佩戴口罩的选择,但办案人员对鉴定标准的选择错误,则可能影响罪与非罪。
如当前鉴定中,有人认为,三无产品按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06)鉴定,达不到这个标准就是不合格产品。
也有人认为三无产品就不能鉴定。甚至时有媒体用《防尘口罩当医用口罩卖》之类的标题,报道各类销售伪劣口罩的案件。
其实,口罩包含医用口罩、保暖口罩、防颗粒口罩、普通无纺布口罩等几个大类。每个种类下,又有不同标准的多种口罩。
就如同饮料是泛指是供人饮用的液体,具有解渴、补充能量等功能。但可分为矿泉水、纯净水、可乐、果汁等。鉴定时,不能用纯净水的标准要求矿泉水中含有矿物质,也不能用矿泉水的标准指责纯净水没有矿物质。
一、医用口罩标准是否高于防尘口罩?
首先需要明确,根据国家标准,工业防尘口罩中的“尘”有明确的定义,是指0.075微米(75纳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物。大部分病毒在50纳米到100纳米之间,因此,防尘口罩能够防范病毒。
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推荐性行业标准,只要求过滤95%的3微米以上的细菌(一般在0.5微米到5微米之间),达不到“防尘”效果,更难以过滤病毒。但病毒是依附在飞沫(一般大于5微米)上传播,一次性医用口罩可防飞沫传播。
医用外科口罩除过滤细菌外,还可以过滤30%以上的0.075微米颗粒。医用防护口罩及KN95口罩都能过滤95%以上的0.075微米颗粒物——KN95就是对0.075微米颗粒过滤95%的意思。
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对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提强制性行业标准”。因此,医用外科口罩以上等级的三种口罩,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其过滤效能与医用防护口罩基本相当。
由以上标准可看出,目前疫情中,最高等级的是医用防护口罩,这种口罩与KN95N95口罩最大区别是增加了防溅层,可以在有创操作时避免血液及其他体液的感染。
易言之,佩戴KN95N95口罩只要避免口水等体液感染,防护性能接近医用防护口罩水准,一般场景下佩戴足以抵御病毒。当前口碑较好的3M是一种商标,不是防护标准。该公司生产医用口罩、保暖口罩、防颗粒口罩等多种口罩。
综上,3M口罩是商标,N95口罩、KN95口罩是防护标准,3M商标中有部分口罩符合N95、KN95标准。N95、KN95不是医疗器械标准,但最好的医用防护口罩需要达到这个过滤效能,但同时还需有防溅层。
从对病毒的过滤效能上看,大约可以认为一次性医用口罩(不能过滤病毒,但可以防飞沫)<医用外科口罩<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二、达不到推荐性行业标准是否属于伪劣产品?
2017年修订的标准化法将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又将国家标准划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一律认定为推荐性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口罩对应的强制性标准只有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4—2003《普通脱脂纱布口罩》、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行业标准》(修改前标准化法规定的强制性推荐标准)。
其他基本都是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如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YYT0969—201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业标准》、AQ1114—2014《煤矿用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安全生产行业);TAJ1001—2015 《PM2.5防护口罩》、T/CTCA7—2019《普通防护口罩》、FZ/T73049-2014《针织口罩》等。
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更是五花八门。
如果仅考虑标准化法,则认定是否构成伪劣产品罪可能会存在争议。但伪劣产品的认定,除参照标准化法外,主要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这是法律规定的生产者责任和义务。生产销售者明示相关推荐性标准,并同买方进行口头约定,应该视为采用推荐性标准向买方作出质量承诺。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应当具备其许诺的使用性能。如果不具有生产者、销售者所许诺的性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根据《产品质量法》、两高《伪劣商品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精神,可简单归纳类似案件的鉴定方式:
若有涉案口罩明示的质量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时,则应当按照其明示的质量要求进行鉴定;若明示的质量低于强制性的标准,则应当按照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鉴定;若缺失明示质量要求,则应当依据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进行鉴定。
三、三无口罩等没有标准口罩的鉴定问题
实务中比较棘手的是,三无口罩及部分口罩全是外文,无汉语明示标准甚至无明示标准,对应何种标准?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产品质量应当“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若购买者明确自己的购买标准,销售者销售没有该性能的产品,其属于销售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即,生产、销售行为应当是基于建立在经济活动中购买者的需求。
若在此阶段,销售者收取对价后提供了不符合对方要求性能标准的用品,或者说明知对方用于防护新冠肺炎病毒仍向其提供不符合性能标准的产品,就属于销售伪劣产品行为。
对此应综合犯罪嫌疑人进货情况,销售的惯常习惯,销售时的包装、宣传、推荐、介绍等综合判断,只要足以让消费者感知并做出判断的,都在此列。
比如在疫情期间大量销售三无口罩,且价格上涨,尽管销售者未进行防范病毒的宣传、推广,但双方实质上对此类口罩用于防范新冠肺炎病毒的销售场景达成共识。此类情形应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在能够预防新冠肺炎口罩的口罩中选择最低档的进行鉴定。
1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预防新冠肺炎口罩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荐使用的口罩共4种,分别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根据上文可以得知,上述口罩中,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性能最低,可按照YYT0969—201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业标准》进行鉴定。
但在疫情前销售的产品及疫情期间销售产品明示自己不具备防护功能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情形),则对应其宣传、介绍的产品进行鉴定。
如:若嫌疑人宣传的是普通脱脂纱布口罩,则以GB19084—2003《普通脱脂纱布口罩》作为标准鉴定;如果介绍是纺织口罩,则以FZ/T73049-2014《针织口罩》作为标准鉴定。
若嫌疑人未进行宣传且口罩无任何名称、标准,甚至明示无防范新冠肺炎病毒的效能,只能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以下简称《卫生标准》鉴定。如不符合上述标准,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主要理由是:一是该类口罩的外形与一次性护理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基本一致,以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作为其标准并不超出一般认知;二是根据对目前掌握的口罩标准进行研究,不管医用口罩还是民用口罩、普通口罩,其标准中都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也就是说,口罩作为紧密贴合口鼻使用的用品,卫生标准是最基本的标准;三是根据《卫生标准》第三条规定,要求一次性使用的口罩适用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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