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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哪里做亲子鉴定(唐山司法亲子鉴定中心)

0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2-12-05 10:30:15


滦南县孕期亲子鉴定需要什么?

正好我了解到滦南县可以做亲子鉴定的机构,鉴定机构正规可查。可以办理司法和个人隐私找到任意机构你可以挑选需要的机构中心下方带有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滦南县亲子鉴定电话:13535192858(微信同号,需要提前预约)
滦南县亲子鉴定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78号
滦南县亲子鉴定类型: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滦南县亲子鉴定服务范围:路南区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玉田县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遵化市迁安市滦州市。
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1300元/样本。胎儿孕期亲子鉴定4500元。
2滦南县中医院
唐山市滦南县兆才大街
电话:0315-5660200
3滦南县刑警大队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4红黄蓝亲子园(迁西店)
唐山市迁西县紫玉街19-1号
电话:0315-5792699
5滦南县妇幼保健院
北环路6号
6滦南县安各庄派出所
电话:0315-4642110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滦南县支行)
唐山市滦南县友谊路祥润花园北侧约40米
电话:0315-4165968
8中国石化(唐山市滦南县双利加油站)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奔城西环路东南环路北
电话:0315-4624693



唐山工人医院能作亲子鉴定吗

唐山的工人医院不能做亲子鉴定的。亲子鉴定是需要在专门的亲子鉴定中心办理的并且,亲子鉴定是分为个人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的,个人鉴定是隐私的,结果只能个人了解用;司法鉴定是需要提供证件的,有备案的鉴定方式,结果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公检法机构使用。不能做的,医院属于医疗机构,不做鉴定的。建议到正规机构做、鉴定的用途,办理户口?打官司?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在石家庄。司法鉴定被鉴定人都要到场采集样本的,如果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可选择臻实基因鉴定机构。1,不能,医院都不可以做亲子鉴定,否则涉嫌违法。2,亲子鉴定唐山可以去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在火车站附近,还不错亲子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项目之一,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建议到当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可咨唐山市司法局或河北省司法厅,查询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目前社会上声称能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对于因移民、公证、户口、诉讼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需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对于个人怀疑亲子关系的当事人,可自带样本(如血痕、带根毛发、口腔拭子等)办理委托手续,可以不提供个人证件,进行匿名鉴定。受理程序首先需要签订委托协议,风险提示单,采集当事人血样,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学记录。缴纳鉴定费用,并约定报告领取方式。



唐山哪里能做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

具有法律效应的亲子鉴定称作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带齐有效证件(大人的身份证,小孩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我们现场采样、拍照、按指纹。如果小孩没有任何证件的话,大人带上身份证和小孩一起到司法鉴定中心受理就可以。



唐山哪里有做DNA亲子鉴定的,大概多少钱

1. 唐山没有DNA亲子鉴定中心的,亲子鉴定目前个人鉴定的收费是2700元
2. 个人鉴定的结果是只能用于个人了解的,需要上户口的亲子鉴定是属于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目前的收费是3500元。
3. 地区的不同,亲子鉴定的收费也不一样的,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亲子鉴定两个人做和三个人做有什么区别

1. 亲子鉴定两联体或三联体都是可以做的
2. 一般个人鉴定做两联体的比较多
3. 只有个别类型的司法鉴定才会要求必须做三联体,



网友:唐山哪里做亲子鉴定

户籍窗口是缔结警民关系的桥梁,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河北省迁安市城关派出所作为迁安市公安局第一大所,拥有18.8万余人口,日接待群众300余人次,每天的忙碌情景可想而知......

9月2日,一位60多岁的老大姐找到我说要给孩子上户口。我问她孩子多大了,她红着脸说35岁了。听完,我满脑子问号:35岁的孩子?没户口?他为什么不自己来?

我说:“大姐,你能和我唠唠到底咋回事吗?”老大姐红着眼圈长叹了一口气:“这些事说出来怕你笑话!”我一边安慰她,一边说:“谁家还没点难事,你信得过妹子就跟我唠唠,能帮的我一定帮!”

原来,1980年,袁大姐投亲去广州打工,和一个叫张某的男子恋爱并生了一个男孩,但俩人一直没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也没着落。不久,他们发现孩子身体有些问题:不能活动,也不会说话。医生说是先天不足,治愈的概率非常低。等孩子大点儿了,袁大姐带孩子测了智商,得到的结果无疑是个晴天霹雳:大脑发育停滞在婴儿期……

紧接着,又一次打击落在袁大姐身上——孩子的父亲张某悄然离开,至今杳无音信。

2002年,袁大姐在广州的亲人去世后,她便带着孩子回了迁安。由于孩子需要人照顾,袁大姐没法工作,生活非常艰难。我抹了一把眼泪问道:“这么多年,就没想过给孩子上户口吗?有了户口就能申请低保、长期护理险……”

袁大姐说:“之前人口普查,也想过这事,但当时租房子住,孩子也没有出生信息,户口没能解决,这事就一直耽搁着,后来为了找孩子他爸,2010年我带着孩子到唐山做了亲子鉴定……”

我忍不住又问:“亲子鉴定有了,还是没上户口吗?”

“孩子虽然大了,但病也不见好,人说不定哪天就没了,我真没有心情考虑户口的事……”袁大姐呜咽着。

我理解作为母亲的心情,尽量轻柔地劝她:“您放心!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了,户口的事,咱们一起想办法!”沉默片刻,袁大姐抬头看着我说:“你说得对,孩子有了户口也不枉在这世上来过一遭。可这么多年了,这事能办成吗?”

“确实不容易,你相信我,我会尽最大努力!”听我说完,袁大姐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为了尽快解决袁大姐孩子的户口问题,我重新查阅了关于补录户口的文件方案,并暗下决心,一定尽快解决此事。工作之余,我开始到袁大姐居住的小区进行入户核实,一次又一次走访调查。我同熟悉袁大姐的9家住户逐家见面,向他们一一了解袁大姐的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了解袁大姐的家庭情况。深入调查后,我综合所有材料开始撰写调查报告。

经过近20天的努力,调查报告最终敲定,我又按照程序准备了一些手续。9月22日,当我打电话告诉袁大姐可以带亲子鉴定等手续到户籍室申报补录户口时,她高兴得连声道谢。

9月26日,袁大姐突然告诉我说亲子鉴定结果找不到了。我赶紧多方联系询问是否可以补办,令人欣慰的是,可以补办亲子鉴定结果。我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9月27日,我接到袁大姐的电话:“高警官,我到唐山了,可十多年了,我找不到当年做亲子鉴定的地方了,连机构名称也记不清了,你快帮帮我吧!”我急忙多方打听前些年亲子鉴定机构情况,终于得知2010年左右做亲子鉴定都是在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我怕袁大姐迷路,又赶紧联系唐山的朋友专门去接她,带她办理此事。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袁大姐的电话打过来了,语气里带着喜悦:“高警官,办成了!”

10月20日,袁大姐拿着亲子鉴定来找我,我楼上楼下地跑着帮她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组织好的补录户口材料上报迁安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李秀花特事特办很快进行了审批。紧接着,我和同事专程上门为袁大姐的儿子采集照片,为他办理了户口和身份证。

10月22日,我把办理好的户口页和身份证受理单交到袁大姐手上时,她用刻满岁月痕迹的手不停摩挲着小小的户口页,泣不成声……

10月23日一早,袁大姐拿着锦旗来到户籍室,把沉甸甸的谢意送给我,流着泪不停地说“谢谢”。我也抹了一把眼泪,拉着袁大姐的手告诉她:“以后有事就来找我,日子会越来越好……”

我感到为民办实事,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为民办实事,就要初心不改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就是要把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严格落实河北省唐山市局推出的十六项便民利企措施中涉及窗口的各项业务,实现了户籍窗口不打烊,三个月以来,双休日、节假日共办理户口123个,受理身份证158余张,发放身份证256余张;提供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照相办证5次;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实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并制定了现场回访表;省内户口迁移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共受理户口迁移业务60个,居民身份证加急常态化,共受理加急证件25份,居住证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共受理41本......

工作之余我将辖区76个行政村、50个居委会微信建群,建立“警民互动联络站”,总结推行:初心、诚心、爱心、耐心、细心、专心“六心”工作法,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生根,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服务零距离,满意在户籍!用青春使命书写公安窗口最暖的警色!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转自:丽姐说法

争议焦点

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对于子女来说,不仅涉及一系列权利义务的产生、消灭,更是人身关系的重大转变,直接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证据时,应当严格依据证据规则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审核和认定。

关于男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均是其自行委托,对于检材来源、送检环节等缺乏合法的程序保障,亦无其他有力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男方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因女儿目前处于叛逆期,不愿意做亲子鉴定。

法院认为,亲子鉴定在采集检材时需要当事人的配合,如一方不配合,不宜强制进行鉴定,且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到女儿目前的成长状况,对男方的亲子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在男方无必要证据的情况下,其要求否认其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女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请求

男方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我和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

2.案件受理费由女儿负担。

一审认定事实

男方与女方于2003年登记结婚,X年X月X日,生一女。

2013年6月8日,男方与女方经法院调解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否认其与女儿存在亲子关系,男方向法院提交了《华医大DNA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男方为女儿的生物学父亲。”该鉴定系男方在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样本系男方自行采集的其所称为女儿咀嚼过的口香糖并由男方送至鉴定机构。男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XX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该证明载明:“兹证明:2005年10月至2015年12月男方(身份证号x)是我单位员工,其在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2月2日期间受我单位委派,前往河北省唐山市常驻出差。特此证明。”男方以此证明女儿并非为其亲生女儿。

另,男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在其起诉后委托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报告,报告结论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男方是“女儿”的生物学父亲。”男方称其在女儿放学时采集女儿的毛发并送至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后由该公司出具了上述报告。

庭审中,女儿对上述鉴定意见书、证明以及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庭审过程中,男方申请与女儿进行亲子关系鉴定,女儿表示拒绝。

一审法院认为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中,男方提交的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仅能证明男方在证明中载明的时间段在河北唐山常驻出差,但无法证明男方和女方的夫妻生活事项。

关于男方提交的《华医大DNA鉴定意见书》以及《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报告》,法院认为,因上述鉴定、咨询均为男方单方委托,且检材的采集、送交程序存有诸多疑问,法院对其合法性不予采信,上述证据亦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必要证据,故在男方无必要证据的情况下,其要求否认其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女,即本案女儿与男方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法院于2021年8月判决:驳回男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诉意见

男方上诉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对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存在错误。男方已穷尽一切举证手段否认亲子关系,并已达到举证不能的程度。男方提供的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达到了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根据类案检索,本案应直接推定男方与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

原审判决程序违法,男方提交的鉴定意见书具有合法性,不应予以排除。原审判决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如女儿无相反证据,又拒做亲子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直接推定男方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

原审判决否认了“血缘真实”的社会作用,有悖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

女儿辩称:同意原审判决,不同意男方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

二审法院认为

二审审理中,男方提交其与女儿的相貌对比照片,证明双方相貌差异巨大;提交工作情况证明,证明在女方备孕期间,男方一直在外地出差,女方不可能在该时间段怀孕;提交取证过程照片、光盘,证明男方为取得女儿鉴定样本,多次前往女儿学校,取证过程极其艰难;提交华医大DNA鉴定意见书、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报告,证明女儿并非男方亲生子女。对此,女儿均不予认可,认为其肤色随其母亲,工作情况证明并无公司负责人签名,男方做亲子鉴定所取的口香糖并非是女儿的,男方在学校揪孩子头发对女儿身心造成较大伤害,因此不同意亲子鉴定。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对于子女来说,不仅涉及一系列权利义务的产生、消灭,更是人身关系的重大转变,直接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证据时,应当严格依据证据规则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审核和认定。

现男方主张其与女儿并无亲子关系,应当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关于男方提出的女方受孕期间男方一直在外地出差,无受孕机会的主张,经查,自2007年女儿出生后男方并未就其与女儿的亲子关系提出过异议,在2013年法院调解离婚的调解书中男方对女儿婚生女的身份是认可的,并就其抚养问题与女方作出约定。从上述事实来看,男方主要是在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亲子关系产生质疑,现其主张2007年常驻外地出差没有受孕机会,与其此前对女儿的态度显然矛盾,其以此作为理由否认双方之间的亲子关系,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男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均是其自行委托,对于检材来源、送检环节等缺乏合法的程序保障,亦无其他有力证据予以佐证。原审法院未予采信,并无不当。

关于男方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在庭审中,经法院询问,女方主张女儿目前处于叛逆期,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本院认为,亲子鉴定在采集检材时需要当事人的配合,如一方不配合,不宜强制进行鉴定,且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到女儿目前的成长状况,本院对男方的亲子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综上,男方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京03民终16579号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威科先行


唐山哪里做亲子鉴定(唐山司法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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