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以后多久可以做亲子鉴定
怀孕期间是可以对胎儿进行亲子鉴定的,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抽取羊水或者绒毛检测,孕期最早做亲子鉴定的时间也要等到8周以后取绒毛进行,但是为了确保胎儿的存活,我们建议在怀孕16周以后抽取羊水进行鉴定。另外dna亲子鉴定所需要的羊水很少,只需几毫升。
宝宝出生刚一个月,能做亲子鉴定吗?
你好,宝宝刚生出生也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一个月一般不够,必须7周以后才足够大。如果是鉴定结果供自己参考,不作为法律证据的话,一般不提供任何手续证件,只需提供鉴定样本,如口腔拭子、牙刷、精斑、血液都可以进行鉴定。但鉴于您家孩子还小,才一个月大,只需要采集口腔拭子和血液两种做亲子鉴定样本最好。
孩子没出生能做亲子鉴定吗?
可以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DNA检测技术的逐步成熟,对于怀孕期间也能给肚中的胎儿也可以采取抽取胎儿羊水做亲子鉴定。
宝宝没出生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可以的,不过不是很安全,可以做羊水穿刺,会给宝宝和妈妈带来危险多少还是会有的,所以还是考虑好吧
小孩刚出生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可以的
什么情况下办出生证明要做亲子鉴定
现在所有手续不齐全必须做亲子鉴定。 首先你要问清楚需要做父母子三人还是父子两人或者母亲两人,每个地方要求是不同的。你得根据你们当地要求来。 做这种亲子鉴定必须选择具备司法效力的机构。不然到时候户籍办和医院那边是不认可的。 重庆西南司法鉴定中心是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注册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和法律效力。DNA亲子鉴定是中心最权威鉴定业务之一。而且还是上户口、转户口指定的亲子鉴定机构。
网友:出生亲子鉴定
出生证作为孩子健康信息、身份信息、家庭信息的证明,在上学、出国等重要阶段都需要用到,对孩子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仍然有粗心的家长丢失出生证明或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补办出生证明。我国对于这种情况管理严格,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那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亲子鉴定吗?需要做上户亲子鉴定的情况有哪些?下面wed114结婚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一起往下看吧。
【小编推荐】做羊水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私生子上不了户口可以上学吗
国家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进行加强,在医疗助产机构生的孩子,包括在家中、途中分娩后送助产机构内进行断脐处理的,应向助产机构申请领取。而以前在医疗助产机构外出生,现在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家要求必须做亲子鉴定,这是为了避免贩卖婴儿等情况。
需要做上户亲子鉴定的几种情况:
1、由于孩子被拐卖或是其他原因导致被遗失,后来又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在一个地方,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亲子鉴定来加以证明。
2、孩子没有出生证或者是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如果需要上户口,那么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3、孩子被抱养,之后又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户口由其他地方转到亲生父母所在地,这样的情况也需要亲子鉴定。
4、在父母离异的家庭,如果孩子的户口要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者是要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都要做亲子鉴定来证明彼此间的亲子关系。
5、领养孩子时,需要进行鉴定以证明孩子并非养父母亲生。
一般地,们机构办理上户亲子鉴定在正常情况下是7 个工作日拿到鉴定报告,如果您要加急也是可以的啦,加急有3 天,1天,最快是3 小时。
补领医学出生证明的流程:
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按现行法规需要通过个人司法委托程序的亲子鉴定来补领。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当地妇保院,以确定是需要母亲和小孩,还是父母双方和小孩同时进行鉴定来补办出生证明。届时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小孩一起到具备相应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现场采样拍照并签署司法委托协议。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持下列材料到出生医院所在区域卫生局办理补发:
1、父母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
2、由分娩医院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记录》复印件;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派出所或原签发机构);
4、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司法亲子鉴定收费根据各省市经济水平略有差异,一般在1500元/人左右,常规七个工作日可拿到书面亲子鉴定报告,同时可以提供加急1-3个工作日鉴定服务,需额外收取加急费用,标准为:1个工作日出报告加收1000元/人,3个工作日出报告加收500元/人。
综上所述,这样严格的规定为了防止不法分子从事违法行为,滋生犯罪恶象。wed114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其他上户需要进行亲自鉴定的情形,以及办理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可知,办理出生证明手续繁琐,要求严格,小编提醒家长们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并妥善保存。
2021年下半年,有许多群众在给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就是在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下随孩子父亲上户口仍然被公安机关要求做亲子鉴定。其实这来源于2021年7月24日公安部印发的一个规范《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这个规范中的第二十条规定如下: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图片来源于公安部公开文件
就是说就算你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如果要随婴儿父亲登记户口仍然需要亲子鉴定证明婴儿与父亲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婴儿父亲的信息并不一定就是婴儿的亲生父亲。这从生物学来说的确是这样,这让我想起国外的一个新闻,一对夫妻生育了一个双胞胎,亲子鉴定显示这对双胞胎的父亲不是同一个人。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信息不一定准确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婴儿父亲的信息是由男女双方自己提供。甚至有女方找人冒充婴儿父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亲子鉴定两儿子都非亲生#
而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绝大部分婴儿户口都是随父亲登记的,大多数女方的户口也要一并迁移到男方户口上。因此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许多需要做亲子鉴定登记婴儿户口的情况。
但是,即使是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出生证明上记载的婴儿父亲信息也不一定准确啊。有没有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信息是否准确并没有因果关系。反而与男女之间的道德品质有关。既然如此,为什么非婚生育的需要做亲子鉴定,婚生的不用做呢,近年来“男子抚养子女多年才发现不是自己亲生”这种新闻屡见不鲜,因此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公安部出台规范的目的,个人理解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婚恋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社会问题发酵为治安刑事案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时能不掺杂到群众的婚恋、家庭等纠纷中。
笔者曾听杜芹老师讲过一个豪门继承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如下:
案件被继承人为万先生,这个万先生结了两次婚,有四个身份,分别为:
图片源于杜芹老师课件,侵删
万先生生前分别与两任妻子和婚外第三人生育子女,关系如下:
杜芹老师在起诉确定被继承人身份和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时,运用到了亲子鉴定技术,通过亲子鉴定出的关系推定各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狗血事件是其中一位子女被鉴定出与万先生没有亲子关系。
无独有偶,笔者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案件,只是当事人的人数和关系没有上述案例那么复杂,但案件同样狗血,各方当事人情况如下:
委托人是B先生,想争取D小孩的抚养权,但因为A女士前后矛盾的言辞和支支吾吾的表现,B先生不确定D小孩是否属于自己的亲生子,所以他的诉求后来变成如果小孩是他的,他想争取孩子抚养权(B先生不知情A女士已婚)。而D小孩的出生证明上的父母为A女士和C先生(本案不讨论重婚罪问题)。
本案的难点来了:B先生原告身份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本案有可能僵持在立案环节。此时A女士是拒绝和B先生沟通,孩子也由A女士和C先生带回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B先生与D小孩的身份关系。笔者掌握的间接证据是B先生之前支付的医药费和检测费,以及B先生与A女士关于小孩情况的微信聊天记录。
好在案涉法院的诉前调解机制,我们虽未能正式立案,但通过法院联系上了A女士。但问题又来了,A女士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作为有效法庭证据,需要父母双方共同托付到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单方亲子鉴定被法院采纳的情况是,一方鉴定出没有亲子关系,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配合的,这种情况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现在A女士不配合到鉴定机构,我们无法形成有效的鉴定结果,也无法确定A女士所说是否真实——D小孩与B先生有亲子关系。
虽然知道了以上情况,笔者还是建议B先生做了单方亲子鉴定,鉴定出的结果是D小孩与B先生是亲子关系。以该单方鉴定意见为突破口,经过法官和代理人的多方努力,最终是调解结案的,B先生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但问题本身却没有完全解决,B先生虽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小孩上户口需要出生证明,出生证的生学父亲却是C先生,而更改出生证明又是一条新的崎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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