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因为孩子长得肤色较黑,或者不太听话,甚至长相不好看而怀疑孩子是不是亲身的,如果连父母都在不停在孩子身边鼓吹:“你是石头出来的,不是我亲生的。”现代产生亲子怀疑还能通过DNA进行亲子鉴定,但在过去人们又是如何做这些亲子鉴定的呢?一起来看看:
国外篇
1、婴儿指认法
这是一个不可能考证真实性的故事:12世纪时,曾有一位叫安东尼的牧师,怀疑妻子的新生婴儿不是他的,于是当安东尼探望家人时,他问婴儿说:“告诉我孩子,你父亲是谁?”神奇的是,婴儿竟然指着安东尼,平静地回答:“爸爸”,于是他们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在缺乏科学教育的人们,对神力的信仰和对超自然的现象的接纳态度,使得这个故事被流传。

2、身体特征法
在古代,最常见的方法,就是根据身体特性,例如长相等常理来推断。无论从肤色、脸型轮廓亦或是各器官的特色来判断,孩子与父亲是否接近,在20世纪20年代,一些研究人员坚持认为,口腔顶部的隆起部分含有从父亲传给孩子的图案。
另一些人则基于种族的优生学伪科学,相信一些身体特征是世代相传的,创建了一个身体特征的列表,依靠耳朵形状/鼻子大小和头发颜色等特点来进行辨别。
发型一样 肯定是亲生的
睡姿一样 肯定是亲生的
3、常理判断法
圣经里有一个例子,两个妇人都同时认定一个孩子是属于自己的。最后闹到国王那儿,国王也无法定夺,这时候国王提出一个建议,说把孩子劈成两半,两人一人一半,其中一名妇人听了马上跪地求情说千万不要劈孩子,孩子不要了甘愿让给另一个人。国王认为求情的女子是真的母爱,才是真正孩子的母亲,于是判定孩子归还给这位求情的妇人。这个例子的审核是利用了人类本能之间对于孩子的爱护。
4、电子震动测量法
终于开始有点科学味道的,是20世纪20年代成为鉴定大师的人,艾伯特·艾布拉姆斯博士和他的示波器。
艾布拉姆斯发展了自己关于人体电气系统的“科学”理论。他深信血液能开启遗传新篇章,于是顺着这套理论,发明了一种被称为示波器的仪器,据说可以精确测量出血滴中的电子振动:例如犹太人血液在7欧姆时振动,爱尔兰血液在15欧姆时振动等等。
当时艾布拉姆斯还用这个示波器证实了当时一件父权诉讼案。这个案件中,一个名叫Paul Vittori的男子声称小女儿不是自己的孩子,拒绝为小女儿支付儿童抚养费。后来艾布拉姆斯“鉴定”出维托里确实是父亲。
这在现在看起来疯狂和荒谬的的鉴定方法,在当时可是司法鉴定最主要的方式方法。
5、血型鉴定法
到了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们发现人类的血液,确实包含了一些关于一个人父母的明确线索,这次不是电子振动,而是“血型”。
我们所知道的血型:A、B、AB、O等几种。血型遵循一些不变的遗传规则。例如,如婴儿有AB型血,而母亲有A型血,那么父亲必须有B或AB型血。这样,法官就可以运用这种实际的科学方法,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不过事实证明,这种方法也仍有很大的局限性。
中国篇
1、常理判断法
这个方法和外国是一样的,都是从人之常情去进行判断。例如,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在西汉时期,颍川(今河南禹州市)有个大户人家,兄弟二人住在一起,兄弟俩的媳妇都怀了身孕。哥哥的媳妇流产了,却隐瞒了实情,想将弟媳妇生的男孩子抢为己有。
这件事公堂对账了三年毫无结果,曾任汉宣帝丞相的黄霸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后,心生一计,把孩子抱到大堂上,让妯娌俩抢孩子,谁抢到归谁。嫂子用力抢孩子,弟媳则怕弄伤孩子,表情悲伤。见到此景,黄霸作出了鉴定结论:孩子系弟媳妇所生,黄霸的理由很简单,“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
后晋和氏父子所编的《疑狱集》中,也收录了一个典型案例,说的是北魏年间,李崇任扬州(治所在睢阳)刺史时判了一起“争子案”。
当时,一位叫苟泰的人丢了3岁大的儿子,后在叫赵奉伯的人家里发现了孩子,但两家都说孩子是自己的,都有邻居可以证明,郡县无法定案。李崇接案后,将小孩与两家隔离几天,之后突然派差员到两家报信,称孩子暴病而死,让领回去埋葬。
苟泰听说后,悲痛不已,赵奉伯却一点也不悲痛,只是感叹一番,就此,李崇鉴定孩子是苟泰的,“遂以儿还泰”。
这种从伦理、亲情角度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一直为后世司法官员所采用。
2、滴血认亲法
这个方法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古代人在亲情、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便会“合血”,合血法又叫“滴血法”,俗称“滴血亲”,其原理是: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将手同时刺破,血滴入清水中,血即合一,否则不合,合血法最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司法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记载了一个关于滴血认亲的故事,很具有代表性,并且把“滴血认亲”说得神乎其神。
故事说的是一位山西商人,年轻时外出谋生,在外娶妻生子,十多年妻子病死后,带着儿子回到老家,他的弟弟认为不能让哥哥平白无故地分家产,于是说孩子是抱养的,拒绝让哥哥分配家产。
兄弟俩分家产的事情闹到了衙门,县令于是吩咐哥哥跟孩子进行现场滴血认亲,二人的血液很快就融合在了一起。
弟弟不信,在家里叫来儿子实验,发现并没有融在一起,他马上进行反诉,但是,此时滴血认亲的观念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听说弟弟和儿子的血不相融合,街坊邻居便议论纷纷,怀疑弟弟的妻子跟别人私通,弟弟心生疑虑,逼问妻子,哪知道妻子竟然哭着承认儿子非丈夫亲生,这样一来剧情翻转,搞得弟弟十分狼狈。
不过事实上,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不久都会凝合为一,甚至在电视剧《甄嬛传》中还有在水中添加白矾能让原本不能融合的血融合在一起。
其实,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清代的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即称:“滴血之事,未可尽信”,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官故愦愦”,直指其昏庸糊涂。
3、滴骨法
滴骨法实乃滴血法的一种。宋代,大名鼎鼎的司法官宋慈的《洗冤集录》中,就将“滴骨法”正式收录在案,作为实践工作中的法则,这个方法最初主要是用来对付有意错认、申领尸骨,诈骗死者家产继承权者。
例如,三国时期的史学家谢承在其所撰的《会稽先贤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叫陈业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陈业前去认尸,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尸体腐烂不堪,从外貌、体态上已无法辨认。
陈业于是割臂流血,洒于骨上,观察其反应,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陈业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内,其余皆流出,陈业据此认定,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与滴血法一样,仅凭血是否能沁入骨内也是不科学的。现代法医试验发现,如果骨膜已朽,不论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反之,如果骨膜未朽,即使是亲人的血滴上,也无法被吸收。
其实,古人也早已观察到这一漏洞容易被不法之徒钻空子,清冯晟《谈屑》中有一则“换棺”故事,说的就是欲霸占岳父家产的女婿采取“易尸”手段,破坏滴骨法鉴定。
最终成型的普遍鉴定法:DNA鉴定
当科学家们逐渐了解了人体基因的奥秘后,英国遗传学家A·J·杰弗里斯,在1984年发明了DNA鉴定技术,由于人体各部位的细胞都有相同的DNA,因此可以通过检查血迹、毛发、唾液等判明身份。
基因鉴定技术是一项生物学检测技术,人体细胞有总数约为30亿个碱基对的DNA,每个人的DNA都不完全相同,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碱基对数目达几百万之多,因此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显示的DNA图谱也因人而异,由此可以识别不同的人。
由于DNA是遗传物质,因此通过对DNA鉴定还可以判断两个人之间的亲缘关系。只要操作无误,通常准确率是99.99%。
而要说到DNA技术的普及流行,还和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一个事件相关,当时,这项技术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有一位英国律师在报纸上读到已经有DNA指纹识别技术,能够以极高的概率识别出个人的亲子关系。
律师想到了她的客户,这名妇女的儿子因为被一名官员质疑不是亲子,被阻止进入英国。于是,律师让客户去做了DNA鉴定,结果证明这对母子的血缘是真的,并把证据提交给了法庭,最后,法庭认可了情况,处罚了官员。
虽然,官方没有对新DNA方法的有效性作出判断,但在媒体的报道下,这种全能的新测试很快传播开来,该技术立即获得了公共合法性,并在之后的历史中,在解决案件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今天,使用DNA来证明身份已经成为常见的法医鉴定方式之一,休闲式的血统测试,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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