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做亲子鉴定一般要多少天?
类别不同,出结果的时间也会有不同。
第一类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这样的情况就是你对你和孩子的亲子关系有质疑的时候,想要私下做一个鉴定,这种亲子鉴定一般3-5个工作日出结果
第二类是司法亲子鉴定,一般用于司法诉讼,亲子关系认证,还有司法上户口等等,这类鉴定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鉴定方亲自派人现场采集样本及被鉴定人的照片,指纹等信息。这种鉴定一般是5-6个工作日出结果。
还有特殊需要加快的最快一般在24小时出结果,这种鉴定费用一般会比较高一些。选择亲子鉴定机构的时候,选择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一样的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
重庆亲子鉴定司法机构有哪些
司法亲子鉴定常用于司法用途,可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司法鉴定报告在全国公、检、法具有法律效力,全球37个国家和57个实验室认可。
司法亲子鉴定适用范围:办理移民、非婚子女的血缘鉴定、法庭诉讼、失散子女的血缘鉴定、子女户籍申报、怀疑小孩是否亲生、财产继承纠纷、被领养孩子寻找亲生父母、怀疑孩子被调换、帮助寻找失散的家庭成员、认领被拐卖儿童、鉴别父亲与双胞胎的亲子关系、解决抚养权纠纷、帮助妇女从孩子生父处获取子女抚养费用、超生子女的血缘鉴定、帮助父母取得亲生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等。
重庆12家司法亲子鉴定:重庆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现有12家,须在重庆做鉴定的群众可参考下:
1.重庆法医验伤所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
68485371
重庆市正鼎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8号
67867492
2.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112号10-1
63802118
3.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西南政法大学新校区
67258705
4.重庆西南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29号教学楼二楼
68765820
5.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71号
58197799
6.重庆市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号
89887337
7.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渝中区兴隆街13号
63502069
8.重庆市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所
9.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40号1幢14-3号
68587773
10.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221号
63510399
11.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10号
68816153
12.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紫荆路288号新城丽园6幢4-1号86820016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之规定,申请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亲子鉴定的启动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即使符合启动亲子鉴定的条件,如果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不应当进行。
重庆江津区认亲亲子鉴定怎么做?古人常用的滴血认亲有用吗?准确吗??
对于古代人来说,他们则往往选择滴血认亲,而我们看到的很多的古装电视剧也常常用这种方法,毕竟当时的医学条件和水平受医学以期技术所限。滴血不能认亲,而且没有一点科学依据!提起亲子鉴定,对于现在的人来说都会选择又快又准确的DNA鉴定!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中心专家说认亲亲子鉴定可以做个人鉴定,就是双方自己想弄清楚结果,但是结果可以保证百分之百准确,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什么是亲子鉴定?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
在说亲子鉴定多少钱之前,先说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作用。每个人都有做亲子鉴定的权利,无需申请,但是首先要明确做亲子鉴定的目的:
1。司法亲子鉴定。
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工作人员核对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司法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重庆法定亲子鉴定在哪里
重庆法定亲子鉴定,重庆亲子鉴定,司法部门审批认可的鉴定机构,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庆烈士墓西政办公大楼南一楼),可打重庆的114查询。亲子鉴定准确率99.9999%,亲子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和法律效力!!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胎儿亲子鉴定,由西南医院妇产专家抽羊水,保证品质和安全!!!
重庆地区做亲子鉴定,要在那里?需要详细地址或电话
重医附二院解放碑临江门那里 以做
网友:亲子鉴定江津
一纸亲子鉴定,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生活,抚养了十年的儿子竟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
起
孩子非亲生,前妻却已入狱
张浩与李敏于2007年登记结婚,李敏于2010年生育一子张小明。2016年,张浩、李敏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离婚后孩子由张浩直接抚养。此后,张浩独自抚养张小明,李敏未支付抚养费。
随着张小明渐渐长大,张浩发现张小明与其长相并不相似,由此产生怀疑。为打消疑虑,张浩携张小明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竟验证了张浩的猜想,张小明并非张浩亲生。捧在手心多年的“儿子”却不是自己亲生,愤怒的张浩想找到李敏讨要说法,却发现李敏已于2020年4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江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无奈之下,张浩一纸诉状将李敏告上法庭,向李敏讨要张小明十年的抚养费10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由李敏直接抚养张小明。
承
无辜稚子何去何从?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冯盛平再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关系进行鉴定,然而结论仍为“排除亲子关系”。
承办法官犯了难,如果简单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应当将张小明的抚养权变更为李敏抚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李敏目前仍处于羁押状态,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实际抚养张小明的能力。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孩,没有父母抚养,根本无法生活。
(冯法官与李敏母亲沟通)
冯法官首先想到的办法是找到张小明的亲生父亲承担抚养义务,但多次与李敏沟通,李敏均声称不知道张小明的亲生父亲是谁。无奈之下,冯法官拜访了李敏的母亲,试图劝说其代养张小明至李敏出狱,但李母坚称其无力抚养。
转
养育之情跨越血缘之亲
(在村委会了解情况)
从村委会了解到的两家的情况来看,李父因癌症去世,李母无固定工作,确无抚养能力。另一方面,张浩的父母十分喜爱张小明,不舍与张小明分别,且张浩的家庭条件相对稳定,更有利于张小明成长。询问张小明本人的意愿,得到的答案也是希望和“爸爸”一起生活。
冯法官在与张浩的数次沟通中也发现,张浩事实上对张小明也并非毫无感情,只是在得知其非亲生后一时间内心理上难以接受。
据此,冯法官判断,无论从张小明的客观成长环境还是主观心理健康方面考虑,张浩都是代养张小明的最佳人选,张浩与张小明因长期生活建立的深厚“父子”情便是本案的突破口。
最终,在冯法官与村委会的数次开导下,养育之情跨越了血缘之亲,张浩同意在李敏服刑期间代养张小明。
合
“判决+救助”,携手共护航
解决了张小明的抚养难题后,江津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判决李敏向张浩支付张小明的抚养费9.6万元,并赔偿张浩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张小明由李敏直接抚养,李敏服刑期间,张小明由张浩代养。
判决生效后,冯法官仍心存顾虑:目前张浩已经知晓张小明非亲生,且张浩今后可能再婚,张小明今后的生活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向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为了让孩子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冯法官咨询了当地民政部门,向其释明了案件特殊情况,并协助张浩报送了相关材料,寻求有关救济途径。最终,根据相关政策,冯法官成功为张小明申请到政府的临时救济金每年4000元。
近日,冯法官再次拜访了张小明所在学校、村委会等,得知张小明目前生活得到妥善照料,学习进度如常,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张浩对其的抚养教育上也一切正常。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孩子的世界单纯得像一张白纸,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是每一个社会主体的责任。不幸的家庭关系中,最不幸的往往是无辜的孩子。为人父母者,肩负着“生”与“养”之责,当婚姻感情出现裂缝时,应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别让无辜的孩子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来源:重庆江津法院
编辑:任喆
一纸亲子鉴定,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生活,抚养了十年的儿子竟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
张浩与李敏于2007年登记结婚,李敏于2010年生育一子张小明。2016年,张浩、李敏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离婚后孩子由张浩直接抚养。此后,张浩独自抚养张小明,李敏未支付抚养费。随着张小明渐渐长大,张浩发现张小明与其长相并不相似,由此产生怀疑。为打消疑虑,张浩携张小明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竟验证了张浩的猜想,张小明并非张浩亲生。捧在手心多年的“儿子”却不是自己亲生,愤怒的张浩想找到李敏讨要说法,却发现李敏已于2020年4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江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冯盛平再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关系进行鉴定,然而结论仍为“排除亲子关系”。承办法官犯了难,如果简单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应当将张小明的抚养权变更为李敏抚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李敏目前仍处于羁押状态,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实际抚养张小明的能力。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孩,没有父母抚养,根本无法生活。
从村委会了解到的两家的情况来看,李父因癌症去世,李母无固定工作,确无抚养能力。另一方面,张浩的父母十分喜爱张小明,不舍与张小明分别,且张浩的家庭条件相对稳定,更有利于张小明成长。询问张小明本人的意愿,得到的答案也是希望和“爸爸”一起生活。冯法官在与张浩的数次沟通中也发现,张浩事实上对张小明也并非毫无感情,只是在得知其非亲生后一时间内心理上难以接受。据此,冯法官判断,无论从张小明的客观成长环境还是主观心理健康方面考虑,张浩都是代养张小明的最佳人选,张浩与张小明因长期生活建立的深厚“父子”情便是本案的突破口。
解决了张小明的抚养难题后,江津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判决李敏向张浩支付张小明的抚养费9.6万元,并赔偿张浩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张小明由李敏直接抚养,李敏服刑期间,张小明由张浩代养。判决生效后,冯法官仍心存顾虑:目前张浩已经知晓张小明非亲生,且张浩今后可能再婚,张小明今后的生活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近日,冯法官再次拜访了张小明所在学校、村委会等,得知张小明目前生活得到妥善照料,学习进度如常,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张浩对其的抚养教育上也一切正常。(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你们一定得收下!”近日,一位50多岁的中年男子来到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嘉平派出所,放下两只鸡转身就走。值班民警赶紧婉拒,但男子执意要民警收下。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标三实”采信息 发现女子无户口
事情的原委,还得从去年说起。
2020年下半年,按照工作安排,该所民警刘光宇和同事到辖区笋溪村,逐户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期间,刘光宇发现某组村民李先生家实际居住人数与户籍登记人数不符,其妻子43岁的梁大姐不在表中。刘光宇详细了解后得知,梁大姐从未申报过户口登记,至今处于无户口状态。
李先生说,21年前,梁大姐经人介绍从广西嫁来,婚后李先生也曾咨询过妻子的户口迁移事宜。当时,公安机关尚未施行网上办公,需要当事人到广西办理迁出证明。李先生从未出过远门,心里没底,事情就这样耽搁了下来。直到近两年,没有本地户口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李先生这才想起梁大姐户口一事,但梁大姐记忆力不太好,又时隔多年,忘记了户口具体所在地,事情又搁置了。
时隔多年难度大 多方调查无结果
民警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刘光宇暗下决心,一定要全力解决这个问题。
回到派出所后,他立即与社区民警、户籍民警讨论梁大姐户口问题的解决方案。户籍民警将此作为疑难户口,联系江津区公安局户政科请求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社区民警则着手对村干部和周边群众开展走访,了解情况、形成材料,为户口迁移做准备。
民警在走访中发现,由于时隔多年,很多知情人都已过世,梁大姐本人也无法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能不能从婚姻关系入手呢?
想到此处,刘光宇专门去了江津区民政局,翻找到李先生和梁大姐1999年的《结婚登记申请书》,申请书上详细记载了梁大姐的15位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
关键信息到手,大家都非常振奋。刘光宇立即与广西某县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兴冲冲地将梁大姐的资料发过去,希望他们将梁大姐的户口迁移到江津区嘉平镇来。
可广西公安机关的核查结果给大家浇了一盆冷水——当地并无梁大姐的身份信息,甚至没有申请书上记载的广西某县某乡某村这个地址。
线索再次断掉,但刘光宇没有放弃,他再次来到李先生家中,拍摄了梁大姐的全身照、正面照,联系相关单位,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进行查询比对。可反馈的结果仍是查无此人。
重振士气从头来 四处奔忙终落户
如此一来,梁大姐的户口问题解决方向就不再是办理迁移,而是恢复户口,所有前期调查工作都将推倒重来。刘光宇和户籍民警、社区民警重振旗鼓,重新梳理汇总情况,在该区公安局户政科的指导下,再次到笋溪村开展调查走访。同时,与该局刑侦支队联系,争取到了为贫困家庭做亲子鉴定的免费政策,进一步证实梁大姐的身份,排除梁大姐重复户口的可能性。
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刘光宇再次联系广西公安机关,提供了完整详实的调查资料。广西公安机关核实后,很快依法依规出具了同意梁大姐在江津嘉平落户的意见书。
2021年1月,经过刘光宇和同事们几个月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梁大姐的名字终于正式写在了李先生的户口本上!拿着崭新的户口本,李先生和梁大姐红了眼眶,拉着刘光宇的手,哽咽着不停地说着:“太感谢了,太感谢了……”
梁大姐有了户口,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国家政策了。考虑到李先生和梁大姐不清楚办理事项,刘光宇还帮梁大姐申报了低保,今年6月通过审批,7月开始,梁大姐就可以正式享受低保政策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李先生和梁大姐非常高兴也非常感激,把早就喂养着的两只鸡提到了派出所,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民警拗不过李先生,收下鸡后按市价给了钱。
(来源:中国长安网)
来源: 景德镇南河公安
文章内容可能有引用其它网络内容,如有侵害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免费删除:https://www.whnhnc.com/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