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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亲子鉴定(不做亲子鉴定怎么辨别是否亲生)

0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2-11-02 09:52:34



不做亲子鉴定还有啥办法能证明孩子是自己的?我有一个哥们结婚了,怕?

只有这个 你让他偷偷拿根宝宝的头发也是可以做鉴定的 这么简单



不做亲子鉴定可以上户口吗

正常上户口不需要做亲子鉴定,有医院开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同时需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你好,我儿子13岁了,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请问鉴定费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吗?求解答

不属于报销范围,我中心受理上户口亲子鉴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当事人到现场取样,并当场拍照摁手印,详情可咨询13975140352



什么情况下必须做亲子鉴定

什么情况下必须做亲子鉴定?
1、怀疑孩子非自己亲生的。随着婚外性行为的增加、非婚生子女的频繁出现,夫妻间的忠诚和信任受到挑战。此外,还有部分父母发现孩子长大后,越来越不像自己,于是因怀疑孩子非自己骨肉而做亲子鉴定的案例越来越多。
2、为财产继承做鉴定。有部分富人因无人继承庞大财产或是怀疑继承人的合法性,而想办法得出结论,当然最有效的辨别手法就是亲子鉴定。
3、上户口、移民等事件要求亲生证明。当涉及到孩子上户口或移民等要求出具有效证明其为亲生子女时,亲子鉴定就成了最无可奈何的一种方法了。
做亲子鉴定对家庭有什么影响?  
除了由于特殊原因而去做亲子鉴定外,由于不信任去做亲子鉴定,都会对婚姻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带来家庭破碎。对女方来说,就算结果证实了孩子和父亲有血缘关系,心灵上也会永远留下伤疤。丈夫不信任自己,这是多么让人心寒的事情。况且一个人的忠贞,绝不是一次亲子鉴定所能证明的,就算鉴定结果为亲生,谁又能保证妻子今后不“红杏出墙”?
而在实际生活中,即使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孩子与丈夫无血缘关系,妻子的确是出轨了。但却无法鉴定丈夫是否忠诚,那么,丈夫的不忠又由谁来鉴定呢?从这一点上说,亲子鉴定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公平。
亲子鉴定不利孩子成长,亲子鉴定在精神上对子女的打击非常大,所以尽可能不要涉及到子女。因为,这将直接导致孩子对父母的信任缺失,孩子会怀疑,父母是不是爱我的,以前是,以后还是吗?孩子与父母之间建立的信任感、亲密感都会受到影响。对孩子本身以及自信心、包括对社会、信任各方面的成长都将带来负面影响......



网友:不做亲子鉴定

亲子关系推定问题之四:拒绝亲子鉴定是亲子关系推定的前提条件

亲子鉴定是指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的鉴定【注:司法部《亲子鉴定文书规范》】。无论是确认亲子关系,还是否认亲子关系,亲子鉴定都是最直接、最有效、最优先的方式。只有无法进行亲子鉴定时,法院才能进行亲子关系推定。我国不允许直接进行推定【注:《民法典》第1073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39条】。

在现代社会,亲子鉴定很容易,也很简单。很多医疗机构都能做。两个被鉴定人可以一起去医院,通过口腔拭子进行鉴定。甚至一个被鉴定人带着另一个人的检验样本(如血液、毛发、指甲等),也可以进行鉴定。但是,当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时,其鉴定条件却极为苛刻。如果不满足一定的条件,即便完成了亲子鉴定,也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为了规范亲子鉴定工作,司法部先后发布了《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6〕40号)和《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各个鉴定机构也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一般来说,当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的亲子鉴定委托书;

②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鉴定机构采集的每位当事人的检验样本(比如血液、毛发、口腔拭子、胎儿的羊水、指甲等)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按指纹确认;

④鉴定机构必须给当事人拍照,将照片附在鉴定报告之中;

⑤被鉴定人必须同意进行亲子鉴定。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亲子鉴定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进行【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在任何情况下,鉴定机构都不能通过强制手段获取亲子鉴定样本,也不能采取欺骗或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亲子鉴定样本。否则,鉴定程序不合法,鉴定报告不具有合法性,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鉴定人及其监护人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鉴定机构就无法获取合法有效的亲子鉴定样本,也就无法进行亲子鉴定。此时,法院就会视为当事人实施了妨碍行为,在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必要证据对亲子关系的基础事实进行证明之后,法官可以依据经验法则,通过法律推定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

【作者:刘维昭,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夫妻离婚一别两宽,但孩子是无辜的,也是彼此永远割不断的纽带,两人分开也不妨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但很多孩子的成长,都因抚养费问题,横生很多波折……

今天的典型案例就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调解室里,原告余某向该案的承办法官李霞声泪俱下地诉说着:“当时说好的,孩子归我,他每个月给1250元的生活费,但是这么多年了,他统共就给了3000块!我为了抚养孩子外欠债务几十万了,每一次找他都不管不顾,请法院替我主持公道……”

从余某的叙述中李霞法官逐渐了解了大体情况,2002年余某与韩某相识,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直没领结婚证,两年后余某生育一男孩小天,到2007年因余某发现韩某生活方面不检点,导致二人感情破裂分手,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小天归母亲余某抚养,韩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250元,双方分手后,余某多次向韩某索要孩子抚养费,韩某截止到起诉时只给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

但就在这时,调解室的另一方,也就是被告韩某却说:“她说的都是假的,没有证据,我俩没有关系,孩子也不是我的。”

假的?

孩子的出生证明(该证明显示父亲姓名韩某和身份证号码)、户口信息、三人合影照片、韩某支付抚养费的凭证、原被告的通话录音光碟等证据,余某一并提交了上来,经查明后法院对以上证据予以认证。

但韩某依然坚持:“当时根本没说啥抚养费的问题,而且那孩子也不是我的,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没有血缘关系?

那就做亲子鉴定,法院委托好鉴定中心,鉴定中心与韩某代理人多次联系后最终确定了鉴定时间,可距定好的时间过去一小时了,韩某本人都迟迟未到场,工作人员向韩某及其代理人打电话均无人接听,致使鉴定终止。

原告余某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属实,被告韩某虽均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相应的反驳证据。另外韩某否认其与小天存在任何身份关系或亲子关系,也未能提交相应的反驳证据,且经鉴定部门通知拒不到场做亲子鉴定,故法院依法确认小天与韩某具有亲子关系。韩某作为孩子的生父,应依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因对于余某所述的口头约定抚养费一事,两人并未达成一致。基于韩某本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和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的规定,最终判决被告韩某一次性给付自2007年两人分开起至孩子十八周岁止的子女抚养费22万余元。

法官点评:

本案为特殊情况的抚养费纠纷,女方提供男女双方在特定时间段内同居生活、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信息、照片、视频等证据证明男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但男方否认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亦不能提供否认亲子关系的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反驳女方的主张,并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女方亦同意鉴定,但之后男方又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双方的亲子关系成立。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相同,也就是说不管是否是婚生子女,只要具有血缘关系,孩子父母都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


不做亲子鉴定(不做亲子鉴定怎么辨别是否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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