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前亲子鉴定?
产前亲子鉴定,也称胚胎期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当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是谁不得而知时,产前亲子鉴定可从孕妇羊水或静脉血(采取孕妇静脉血为样本的鉴定亦称无创亲子鉴定)及胎儿绒毛中提取胎儿DNA,通过鉴定胎儿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确认父子关系。
什么是产前亲子鉴定?
一般孕妇怀孕10周-13周,即可以由医生采集胎儿绒毛,16周-24周则可以采集羊水,技术成熟的妇产科医院在16周-30周都可以采集羊水。抽取静脉血相对简单,孕妇怀孕7周以上,保证卫生的前提下用抗凝管抽取孕妇手臂静脉血10ml左右。
亲子鉴定一般需要男、女双方同时或女方自带男方样本到场,在这一群对自己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产生困惑的鉴定群体中,起码有七八成是因为这些孕妇曾发生过婚外情或性乱行为。
网友:产前亲子鉴定不准该怎样起诉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咋打官司?司法解释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同时,这部司法解释还对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作出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来源: 西部网
引言故事宋某从小就觉得自己可能是捡来的孩子,有什么好吃的父母总是多给哥哥吃,自己既吃剩下的。衣服从来就没有穿过新的,都是穿哥哥不要的。每当放学以后,哥哥可以直接开始做作业,而自己必须把大缸挑满水,还要上山砍柴一担,才可以开始写作业。农忙的时候,他需要干的活也要比哥哥多很多倍。父母给的理由就是哥哥成绩好些。平时只要和哥哥有了小矛盾,挨批评的肯定是自己。久而久之他就选择默默的接受。兄弟俩一起闯的祸,也是默认宋某自己一人背锅,因为在村子里,哥哥就是道德模范,而自己就是成绩差、调皮捣蛋的代名词。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村民说起,自己其实是捡来的,这让宋某内心震惊不已,但是碍于胆小,一直不敢多问,但这件事情一直在心里默默的发酵。
宋某中考还算争气,考上了本县的排名第二重点高中,但是父母没有要培养他读大学的意思,“劝导”他读了可以介绍工作的中专。这在宋某心里也更加种下了疑惑的种子:也许自己真的不是亲生的。
现在宋某已经成年了,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每当他照顾自己孩子时,就觉得按照正常父母心态,自己儿时不应该遭受那些待遇。越是这么想,越是确认自己的内心也没有和父母建立什么感情。
在他内心一直想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和父母有亲子关系!
以前只听过爸爸觉得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要求法院做亲子鉴定,那么在法律上,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做亲子鉴定吗?
法理分析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民法典前后,法律规定是截然不同的,在民法典前时代,成年子女是不可以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但是《民法典》来了之后,是可以的!
《民法典》扩大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主体
《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也规定了亲子关系推定的内容,但限定的主体是“夫妻一方”,如果是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则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将有一定的障碍。而本次《民法典》扩大了可以申请亲子关系确认的主体,直接将有权申请亲子关系确认的主体扩大为父或母,不再要求有“夫妻关系”。
并且成年子女也可以单独提出确认亲子关系之诉,这是目前的规定中所没有的。
这一条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于父或母来说,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可以借此为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提供法律支持。如果抚养的婚生子女并非是自己亲生,则也可以通过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作为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承担的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1]的依据。
2,对于孩子来说,无论是未成年时由父或母代为提出,还是成年之后独立提出,这对于孩子的权利保障,都是重要进步,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
小结像类似于小宋这种情况,甚至有些比小宋更悲惨的,被虐待的情况,有疑惑的,都可以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如果确认没有亲子关系的话,那么对于自己脱离这样的关系是有很大帮助的。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我是@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关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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