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东莞企石优惠的亲子鉴定
2020年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一 适用对象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申请人(即学生本人)
1. 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或台湾户籍);
2. 具有正常学习能力;
3. 符合相应入学年龄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满6周岁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
(3)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4)申请初中二、三年级的必须是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的在读生,不设年龄限制。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家长方(父或母一方)
选定了“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后,积分项目原则上以“家长方”情况积分
1.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3.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4.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5.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上传证件照片
1. 学生户口页(港澳户籍的上传通行证或港澳居住证)
3. 家长方户口页(港澳户籍的上传通行证或港澳居住证)
4. 亲子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如学生所在的户口本能直接显示亲子关系,可直接以户口本作为佐证材料)。
◆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待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按照相应的入学优待政策执行。
二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上报名一人一号,以申请人(即学生)的证件号码为依据,不能重复申请;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2. 网上报名网址:
申请人家长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或公众号,进入“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 申请地选择(五选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作为“申请地”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申请方式
1.家长方现缴纳社保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根据家长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核,不用上传社保卡照片
2.家长方现缴纳税款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1.务工人员请上传近半年个人薪金所得税的缴税凭证;
2.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根据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核,不用上传证件照片;
3.家长方、或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本人在本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即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根据房产产权信息审核,不需要上传房产证
房产属于配偶的,须一并上传结婚证
4.非东莞市户籍家长方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表上现居住地址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根据家长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核,不用上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照片
5.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现户籍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根据家长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核,不用上传户口本照片
四 积分项目
1.总原则:确定 “家长方”后,按家长方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除了“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可以使用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本人房产信息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原则上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2.具体积分项目、评分标准以及具体操作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附后)。
五 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
1.适用对象: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入学方式:由申请人家长在招生平台“民办学校志愿类别”选报积分入学申请地的民办学校,如被申请地民办学校录取并入读,按“先交后补”的方式,先由申请人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为此,申请人家长网上报名时,除了填写“积分制入学”志愿栏外,还须在“民办学校”志愿类别栏填报申请地的民办学校。
3. 学位补贴数量:由各园区、镇(街道)公布具体学位补贴的数量。
4. 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6-2019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
六 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内容
网上报名
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申请人家长通过以下网站或公众号进入招生平台,按要求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及填写志愿(有意申请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的家长,请务必在“积分制入学”及“民办学校”两个志愿类别栏目填写志愿,其中在“民办学校”志愿中建议选报至少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地内的民办学校)。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region=441900
手机微信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部门审核
2020年6月8日—6月19日
各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照片,进行审核和网上评分。
积分查询
2020年6月22日起
申请人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申请人积分
复核申请
2020年6月22日9:00—6月30日17:30
申请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相应项目的复核指引,进行网上或到部门现场复核。复核申请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积分复核。
为确保有充足时间进行复核,请需要积分复核的申请人家长提前阅读部门审核操作指引,了解复核要求,尽快提出复核申请。
2020年7月2日前
部门在7月2日前对所有的复核申请完成审核
网上确认
2020年6月22日—7月3日17:00
申请人家长对申请资格和积分分数的审核无异议后,须尽快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数据整理
2020年7月4日
后台整理数据,准备公示。
积分公示
2020年7月5日—11日
各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志愿修改
2020年7月9日—10日17:00前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7月9日-10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学位安排
2020年7月15日—16日
各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申请人可于7月16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七
注意问题
1. 申请人和家长方必须严格按照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2. 申请人和家长方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因申请人和家长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和家长方自负。
3. 申请人和家长方在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应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积分入学”专栏,认真阅读相关的政策、各审核部门制定的评分指引,全面、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所需的材料、评分标准以及审核要求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
素材来源:企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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