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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的亲子鉴定(民国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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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2 11:22:28

我的教育叙事故事

我的教育叙事故事我的教育叙事故事宝鸡高新中学 郑广虎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说过:“如果教育学希望从一切方面去教育学生,那么就必须首先也从一切方面了解学生。”的确,作为教师要想所有的学生对你多一份亲近、敬爱与信任,使每位学生都能得到你平等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的老师躬下身来主动去亲近每一位孩子的心灵,用他们心灵深处的能源,照亮他们的世界。那天是秋天的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中午最后一节课,临近12点放学不到20分钟,突然校门口处传来非常吵杂的声音,教室也能听到有人吵架的声音,我在七年级一班的教室上课,吵架的声音教室也能听清,大概是一个人要进学校,门卫不让进,学生们也伸长耳朵,专心致志只能是井中之月,安抚好学生长长的耳朵后继续上完最后的内容,放学后,安排好学生离校,拿着碗筷,准备去学校食堂吃午饭,德育处主任跑着来找我,说:‘校长有宣’,心里想,这个时间点肯定是大事,于是拿着碗筷跑在主任之前到了校长室,只见校长室门口门卫老师和一个人在争论什么,而且声音特别大,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站着我们班的一个学生A,看到我来了,门卫和那个人不吵了,我想肯定是我们班的学生闯祸了,人家找上门来了。校长阴着脸,对门卫说:‘老高,你去吃饭吧’,一看这架势,今天这事还比较大,但校长下面的处理让我很惊讶,“这是你们班的学生吗?”“对,叫A”,校长对着A说:“这是你爸爸?”那个男生低着头,怯怯的说:‘是’,又对着我说:“你认识他爸吗?”“不认识,电话里交流过几次”,“那家长会谁来的?”“家长会他们家一直缺席,只是电话上交流过几次”,“这个学生要请假,你给他把请假手续履行一下”。就这事,让我很尴尬,领着家长和学生往自己办公室走的时候,我对着A爸爸说:‘家长会叫你你不来,电话给你打了几次,交流孩子的问题,你的态度好好地呀,今天第一次来学校请个假就搞这么大的动静,直接来找我就行呀,用的着这样吗!’A爸爸不说话,A也不说话,爷俩默默的跟着我到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下午刚上班,门卫老高就来我办公室,老高是门卫,但不是聘请的临时工,他是学校年龄最长,职称最高,嗓门最大的一个。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班上的学生父母大多是打工者,经济情况一般,有个摩托车就已经很不错了,但老高是全校乃至全乡唯一一个开尼桑车的人,校门外的村民给老高传的话是:老高比乡长高,比校长牛,一天的工作是开着车围着树转圈,哪儿凉快转到哪!据说老高发家的秘诀是家里离国道近,家里有拖拉机、收割机等,夏忙假十天挣得钱是其他老师半年的工资,暑假时全村乃至半个乡几千亩几万亩的犁地活老高全包了,还不算老高在河滩开的荒地,种的西瓜,拖拉机拉沙这些收入,所以老高的经济地位也使得他说话的嗓门大,敢于做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来找我也是嗓门很大的说话习惯,问今天中午那位家长的事,边说边开始骂开了,“那就不是个人,你要进校门就进校门?最起码给我打个招呼,登个记,上课时间嘛,我不让你进就不让你进,还由了你了,你是门卫还是我是门卫”,骂完了,老高少见的拿个凳子,坐在我旁边声音低低的开始给我讲述学生A的故事:你是刚来的老师,又不是本乡人,一些细节你不知道,这个A爸爸就不是个人,小伙本来好好的,娶了我们村子的姑娘,结婚的时候也没啥,和其他人结婚一样,但等到媳妇生下娃之后,他非说娃不是自己的,长得不像自己,可能也怪他媳妇,结婚之前他媳妇和另外一个小伙谈过对象,处过一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两人分开了,本来A爸爸不知道这回事,可能想着已经结婚了,孩子也有了,就给自己的丈夫讲了自己婚前的故事,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非说娃不是自己的,月子里就开始打媳妇,给娃连满月的酒席也不办,还是他丈人爸张罗办的。中间我插了一句:哪到底是不是他的孩子吗?为什么他丈人爸要掏钱办酒席呀,孩子他爷爷呢?做个DNA或亲子鉴定呀,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又花不了多少钱。老高继续说:你别急呀,我慢慢给你说,可能他媳妇结婚前和那个人的关系不一般,他丈人爸也知道自己女子的事,只是瞒了这一家,但两人到底到什么关系,这谁也不知道,年轻人的事嘛,他丈人爸可能觉得理亏,也想让自己女子活的好点,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比这个男的家要好的多。至于做DNA,他丈人爸也支持,说如果做了亲子鉴定后孩子不是亲生的,这个孩子归他,他抚养,你要离婚也行,不离了你们再要个娃,好好过日子。就是不要打他女儿,再打他女儿他不依不饶。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听了他丈人爸的话更加坚定孩子不是自己的,打媳妇打的更厉害,拒绝做亲子鉴定,也不离婚,也不回家,在外面又找了个女人,那个女人还给生了个男娃。我又插了一句:哪A是咋长大的,谁管的他呀,生活费咋办,他妈妈没事吧?老高继续说:他妈早死了。啊,不可能呀,学生报到册上有母亲名字呀,我中午还特意看了一眼,没什么异常呀!老高说:早死了,这娃生下来,过了满月他妈就抱着孩子回娘家了,是他舅舅爷把娃养大的,他舅舅爷是个退休工人,有点退休费,可怜的是他妈,既不做亲子鉴定也不离婚,那你就放过一码吧,不,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不许回娘家,必须在他们家,但是孩子不要,等到孩子快上小学了,又要娃,把娃带到和后老婆租住的地方,给他们干活,要上学可以,掏生活费,生活费谁掏呀,当然是他舅舅爷呀,而媳妇呢,在家给他父母做饭,他呢,回去一次打一次,等到娃快上学了,他妈就病死了。我急急的问:不会是害死的吧?全村的人都说是害死的,为此派出所还来过,但公安局最后说不是害死的,还做了尸检,医院给的结论是死于忧郁和妇科病,他舅舅爷那几年一到晚上就来我家要酒喝,我也经常批评他,为啥满月酒你要做,人家不做就不做了吧,反倒留下口舌,那孩子既然你养着就一直养着,干嘛送给他呀,都那么大了。他舅舅爷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就想着人家对他女儿能好点,说谈的第一个对象本来好好的,两人就分手了,他女儿在家天天不出门,哭哭啼啼,他怕女儿想不通,就急着让媒婆赶快给介绍一个,媒婆一说还给说成了,他女儿人家也同意。听说结婚之后,之前那个男的好像后悔了,找过一次,一看结婚了就再没出现过。孩子呢,等他女儿一死,他看着孩子心情也不好,这些年下来,为女儿的事得罪儿子、得罪儿媳、得罪老伴,自己也身心疲敝,一看人家要孩子也就给人家了,不就是掏点生活费嘛。我还给他说,那是条命,你不怕再给你害死吗?他说孩子确实是他爸的,做个亲子鉴定立刻就知道了,虎毒还不食子呢,而且这孩子带回来后基本是他一个大男人带,儿子儿媳不要,老伴心里也不爱,女儿经常偷偷跑回来,但回来一次就被那畜生打一次,打的怕了也就不敢回来了。女儿一死,他想把孩子送人,但那畜生天天上家里面闹事,儿子和女婿打架不止一次,全家被欺负的不行,实在没办法,就给人家了,毕竟和孩子有血缘关系,再心狠也不至于对一个孩子下毒手。那这娃小学在哪上的,咋上下来的?这个嘛,就不知道了,你也知道,现在的人,事不关己,关心那干啥,大家都忙着挣钱,哪有功夫去说长道短,何况还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家务事,如果不是孩子他妈死了,派出所公安局来人,谁还知道人家家里不和呀,都以为家家是家和万事兴,快乐的幸福的生活着。不过我在村里见过几回这娃,脏兮兮的去他舅舅爷家,有几回我还把这娃挡住问他爸对他好不好,娃一直不说话,也不哭也没有像个被窝猫似的,就是两眼睛滴溜溜的看你几眼,给他钱也不要。他舅舅爷一死,这娃回来的次数就更少了,听人说后来他爸对娃还不错,拖关系把娃往一个重点小学送,好像是后妈对娃不好,经常虐待。后面的事咋就不知道了。老高继续说:给你说这些,主要是你是才来的,又是外乡人,这些个事只有我老高敢说几句,你是班主任,把这娃多关注关注,娃挺可伶的,大人是大人的事,最受罪的是孩子。你不知道吧,今天中午从你这请完假出去,这个畜生不如的东西把娃的书包给扔到引渭渠了。啊,我又一次惊讶了。为什么呢?我中午回家吃饭,听我老伴说,来学校之前已经在老丈人家闹过一仗了,主要是不想要这孩子。不想要?!又为什么呢?听说这次是后娘的事,听着说男人在外面干活,后娘带着两个娃,说这娃懒、不听话,还偷家里的钱,要男人和这娃划清界限,断绝父子关系。断绝父子关系?那说明这娃是他亲生的了,肯定做过亲子鉴定了。这关系咋断,模仿民国时期的,在报纸上发个断绝父子关系说明,这能断得了吗?不知道呀,中午在我们村已经闹腾了一上午了,又跑学校把孩子领走了,书包给扔了。那我的学生不会有生命危险吧?需要报警不?要不要给校长说一声?不用,校长也不是个人,老高说这话时声音还故意提高了一下分贝。这关人家校长什么事,高老师,你是不是是非不清了?这娃来咱们学校还是我给建议的,本来在城里上,后娘打的不行了,从城里跑回家,有天晚上在我家那麦草垛里打了个洞睡觉,我一看这都半大不小的小子了,就领回家,给了点吃的,换了个衣服,娃才一五一十的给我说了实话。他娘死了后,他爸后悔了,把娃领回家,刚开始放在农村的老家,让爷爷奶奶带着,快上小学时,一年之内,两个老人全都过世了,没办法,只好自己带在身边,找了个好点的小学,之所以选择这个学校一是愧疚二是这个学校可以住宿,一周回一次家。但周末是娃最难熬的,他爸在家了还好一点,他爸不在了后娘不停的找茬,而且后娘特别厉害,把他爸也收拾的不敢大声说话。我看娃可伶,他爸也有悔过之意,就把他爸约来,给出了个主意,让转到咱们学校来,一则可以住宿,二则户口在本乡,念书干什么都方便。周末了让他住到学生宿舍里,我还把自己宿舍的钥匙给娃给了一把,让他随时来。校长不是个东西,说住我宿舍可以,周末住学生宿舍不行,我还给人家表态了,说周末如果出事算在我的头上,校长死活不同意,说这娃的事复杂,学校能帮的也尽力了,至于周末的事让我给解决,实在不行让我领自己家去。这说的什么话嘛,我的周末比周内忙,还要拉沙,总不至于成天带在拖拉机上呀,我那老伴也嫌我多管闲事,没事找事。那这娃现在的生活咋解决的?生活费他爸掏,周内住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灶上吃,周末住在我的宿舍里,自己用电磁炉自己煮挂面吃。老高继续说,开学还不到两月,又给人生事,我估计下午不来明天还会来,你留个心,一直不给你说,是想让娃安安静静的学习、成长,你不要介意呀。谢谢高老师,我的失职,这孩子这么复杂的家庭关系,我竟然不知,看孩子上课的话和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就是不爱说话,成绩也不是班级垫底,第一次月考是班级的40多名。竟然不知这孩子的身世如此坎坷。老高走后,又翻看学生报到册,在父亲、母亲的栏目里,该填的都填着,就是不知这个母亲是亲妈的名字还是后妈的名字,我猜测有可能是后妈的名字,这娃能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当天下午,一直到放学也没见A来校,放学后刻意走的晚,去学生宿舍也没见他来。第二天照例拿着书去教室早读查人,只见A拿着英语书在很认真的读书,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很惊讶,惊讶这孩子的镇静,惊讶这孩子的老成,惊讶这孩子的承受力,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孩子呀。既不想打扰他又想破解心中的诸多疑惑,还是把这孩子叫到了教室外面:你昨晚在哪?宿舍。几点回来的?九点多。你的书包呢?在抽屉里。书包哪来的?姑姑给的?书呢?姑姑借的。你爸没打你吧?没有。孩子的回答让我也很无语,也许他经历的太多,对人的信任、对世界的看法保持着一种警戒,如果不是老高的一番话,根本看不出来这名学生和其他学生有什么异常。既然孩子有书,有老高,让孩子安安静静的学习吧,不用去打扰他了。但这种想法只保持了两个多小时,中午课间操的时候,2班的班主任在操场给我说,校长叫你,一看校长和三个人在操场边给我招手,其中一个还穿着警服。同这些人一起到了学校小会议室,校长开始给这三个人介绍,这是A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三人中的一个中年略有秃顶的人对我说,我是咱们乡办公室的,这位,一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是乡团委书记,这位是咱们乡派出所所长,今天来了解一下你们班的A同学的事。所谈内容问问A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及我所知道的内容,我一五一十的回答,包括老高昨天说的孩子书包被扔到引渭渠的事及早读时问孩子的内容、表情。问完之后,那个乡上办公室的说,你去把A叫来,我于是又跑到操场叫来A,他们开始谈话,校长给我说,你下节有课了准备课去,这里你就不管了。接下来的时间忙着给别的班上课,接着是批改作业,等到中午12点放学时,不见A,于是匆匆忙忙的跑到校长办公室,校长说,人乡上带走了,以后你就不管了,来不来也说不定。第三天,一直到周末,A也没有来。到了新的周一,实在忍不住了,抽出时间,到门房去找老高。老高说,你看这些缺钱货,也不知道给你说一声,A不来了,转走了。转走了,转哪去了?到底怎么回事?那天不是乡上的人找你了吗,这货把娃的书包扔引渭渠后,就带着娃去了派出所,要在户口本上删除娃的名字,又和人家派出所干了一架,最后闹到了乡政府,和乡上的人也干架,最后由乡上把问题解决了。乡上解决的?乡上咋解决?乡上还能断了父子关系?他们家的事前前后后十几年,以前是妇联干预,因为经常打老婆,到最后老婆死亡,这家人,在乡上也是名人,妇联不知道介入了多少次。这次要断绝父子关系,乡上的人立马就给办了,也多亏了咱们学校的老王老师,他们村一户人家的远房亲戚,媳妇多年不生育,一直想抱养一个孩子,那天一闹后来跟我说这事,我一想这也是个办法,就和校长说了这个想法,最后乡上也同意了这个办法,从户口本上把孩子的名字迁到外地去了,让他爸写了一个断绝父子关系书,由司法所出面做了公证。也算给这娃找了一条活路,都十一二岁了,养个四五年,就十六七的大小伙了,随便找个什么事,学个手艺,娶个媳妇,人这一辈子匆匆就过去了,别再作孽就行。哦,原来如此,教书多年遇到的学生和家长不计其数,各种各样,交往时间有长有短,有深有浅。唯有这个学生和他的故事多年来时不时地涌上记忆的闸门。老高也退休了,我也调到了新的单位,不知A现在怎么样?也许他最起码能活下去吧?但愿他能忘记不愉快的童年?也真希望能看到他!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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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是什么时候发明的?

最早在三国时期就有了,以前是滴血认亲,滴骨认亲。后面孟德尔提出遗传学说后,就慢慢开始使用DNA亲子鉴定了。


电视剧千金女贼里靠一条项链认亲大家说民国没有亲子鉴定吗?为什么大富豪可依靠项链认亲,若是不是因为靠

电视剧啊,认真你就输了。没有这条项链,剧情怎么发展下去。


河南省许昌县未婚生子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河南省对未婚生育或者是非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一、公民出生新生婴儿后,父母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其出生登记。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2、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备注:没有出生证明或有出生证明,有的派出所,还要求提供司法鉴定报告书,也就是做亲子鉴定出的报告书。这种情况一般是对于长时间内没有办理入户的小孩,做的几率会大一些。
三、申请办理婴儿出生登记的,在备齐上述证明材料后,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审核后予以当场办理。
四、根据相关文件规定,1998年7月22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小孩,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入户;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仍需按有关规定,在出生时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随父入户的,再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

(以上摘自白求恩亲子鉴定网)


网友:民国时的亲子鉴定

现在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书面证据更是成为证据之王。没有证据就可能寸步难行,告状无门。但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古人却巧妙的处理了许多疑难案件,有的虽然不够科学合理。但是有的却给后人留下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实行有罪推定

  中国古代断案也讲证据,证据包括口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检验结论、勘验笔录等。到了宋代,取证的检验和勘验已经被相当重视,法医学也开始成形,宋慈的 《洗冤录》、《折狱龟鉴》等法医学名著和案例汇编都相继问世。不过,总的说来,当时科技落后,真正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证据是比较少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那时候那么重视口供。一般情况下,只要有被告口供 (招认),即使没有其他可以印证的证据,就可以定罪结案。

  古代断案,实行纠问制,而且是有罪推定。古代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都有严格的期限,限期之内不能破案,官员要受处分。所以,尽快破案,尽快审结,是州县官的动机。因为是有罪推定,一个人只要在案件中成为嫌疑人,就首先推定你是有罪的,除非你自己证明清白,不然,就是罪犯。这种有罪推定对嫌疑人自然极为不利。尤其严重的是,审理案子的法官,很多情况下案子就是自己负责侦破的,为了证明自己办理的案件的正确性,他自然倾向于有罪推定,赶快结案。纠问制与有罪推定加起来,大老爷在大堂上严厉诘问,大堂下皂隶衙役狐假虎威,板子伺候,这样办结的案子,冤案一定不少。打板子总数有限制,因为实行有罪推定,又由于可以仅凭口供定罪,因此,古代断案中刑讯逼供是最常见的手段。在唐宋时期,刑讯逼供受一定的限制,不得滥用。比如唐朝规定,对囚犯的拷打讯问,不得超过三次;打板子的总数,也不得超过200大板;如果打200大板仍然不能得到口供,就只好取保暂放。如果罪犯是怀孕的女犯,则必须等到分娩一百天之后,才能打板子拷问。当然,一般来说,能够挨得住200大板的人,基本上没有。一般的人,几十大板,足以要命。所以,刑讯逼供,打死囚犯,也是难免的;打不死的,受不过痛苦,也没有不招认的;但招了的,却也难保不是因为受苦不过,胡乱招供的。但唐朝规定说,如果拷打致死囚犯,则有关官吏要负刑事责任, “徒两年”。这样也能制约官员的滥用刑讯。不过,经验老到的衙役皂隶对于打板子也有丰富的经验,对怎样的情况能打死,怎样的情况能打出外伤,怎样的情况只有内伤没有一点外伤痕迹,都是非常精通的。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种经验,既刑讯逼供录取口供,又不致伤人致死。

  刑讯逼供合法化

  明朝时期,刑讯逼供被合法化了。对于死刑犯、抢劫犯等重型罪犯,明朝的法律规定,必须 “严刑拷讯”,其余的则可以 “只用鞭扑常刑”。因为刑讯逼供合法化,官长审案,不必再多方搜求证据、分析案情,而是拉到衙门一顿严刑拷打、录下口供,就万事大吉。因此,明朝的官府,常常打得犯人 “血肉溃烂,婉转求死不得”,至于是不是冤案,只有青天知道。尤其明朝的特务审判机关,更是使用械、镣、夹棍,凶恶之极。正是由于在专制主义的司法制度中,有罪推定、只重口供、刑讯逼供十分严重,古代官员 (尤其到了明清)断案,冤假错案盛行,司法公正难以保证,因此,民间才出现了那么多的对于断案如神、公正无私的包青天、况青天等的呼唤和渴望。在古代文学作品如小说、戏曲中,这类描写是汗牛充栋、数不胜数,这只能是在现实中得不到,到虚构中找补偿的幻想而已。

  运用犯罪心理学断案

  现代刑侦有专门的犯罪心理学,古代的官员们自然没学过,但运用得却相当熟练。比如下面的几个故事。宋朝的 《折狱龟鉴》就记载了许多这样的案子。其中有个 “摸钟辨盗”的故事。北宋陈襄任蒲城县令时,发生盗窃案,抓住几个嫌疑人,谁都不承认。陈襄说某寺里有座钟能辨别盗贼,没有偷东西的人摸它不会发出响声,而偷了东西的人摸它就会发出响声。陈襄亲自率县衙的官员对钟祈祷。祭祀完毕,用帷幕将钟遮好,暗中派人在钟上涂墨。过了很久,让疑犯们逐个去摸钟,摸完再把他们集中查验,只有一人手上没有墨,正是此人。与之相似,南宋刘宰作泰兴县令时,有一富户丢失了金钗,在场只有两个女仆,于是将她们送到官府,二人都喊冤枉。刘宰令两人各拿一根芦苇,说没偷金钗的明天芦苇还是这样子,偷金钗的明天芦苇将长长二寸。可想而知,第二天,偷金钗的那个人的芦苇被去掉二寸。清朝的杨文乾任曹州知州时,有五个人同住,其中一人丢失了金子,向官府控告其他四个人。杨文乾让他们坐在大堂上,看了很久,说:“吾已得盗金者,非盗者去。”一人马上站起要走,左右当即将他捉住,果然就是那个偷金的人。这就是犯罪心理学。

  焚尸验喉判断是否烧死

  《大宋提刑官》中,为判断尸体是被杀后焚尸,还是被烧死的,法医宋慈将尸体喉部切开,气管中没有烟灰则说明是被杀后焚尸;而气管中有烟灰和烧烫伤则说明是被火烧死的。这个方法是正确的。因为火灾时活人会吸入大量热空气、烟雾,造成呼吸道和肺部的损伤;而没有呼吸的死人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另外,古代还有被烧死的人“腮部发红,面呈芙蓉色”的说法,这也是对的。如果人是被烧死的,由于火场里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吸入后,血红蛋白跟一氧化碳结合变成碳原血红蛋白,碳原血红蛋白颜色鲜红,所以从尸体上就能看到颜色很鲜红。若是死后焚尸就不会有这个现象。

  红伞验尸确定生前伤势

  红伞验尸的情景在很多影视剧中出现过。把一具尸骨洗净,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趁着地窖里升起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如果骨断处有红色,说明是生前被打断的;骨断处没有红色,则是死后的损折。死者的死因也就明了了。这种做法是很科学的,在当时是非常高明的一种办法。基本原理是红油伞将红色之外的可见光全部挡走,长波的红外线就透过伞照在骨头上,如果骨头上面有伤,即骨头里的血管破裂出血,血液受红外线一照射就明显地显现出来,而在没有照射之前就看不大清楚。跟现代刑侦中侦测血迹的“荧光反应”原理很相似。

  银针试毒易造成冤假错案

  用银针试探尸体是不是中毒而死的,这在很多古典小说中是很常见的情节。事实上,这个方法直到民国时期还在沿用。银针碰到某种毒,确实会变黑。比如碰到砒霜,银就变黑。但是除了毒以外,银遇到其他一些物质也会变黑。因为凡是腐败的尸体都会产生硫化氢,硫化物与银化物相结合会生成呈现黑色的硫化银,所以银针呈黑色与死者是否为中毒身亡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用银针判断是否是中毒,是不准确的,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滴血认亲无科学依据

  提起亲子鉴定,很多人会想到古代小说上常常提到的滴血认亲:小孩的血跟大人的血如能够溶在一块,双方就是亲子血缘关系,否则就不是。其实这种方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而在这种鉴定过程中,亲子关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不是亲子关系的血液常常能融合。《大宋提刑官》中,宋慈找来玉娘亲生父亲的骸骨,以滴骨法检验。玉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渗入骸骨中,确认玉娘与死者有血缘关系。这种“滴血认亲”的鉴定方式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无论是不是有血缘关系,如果血液滴在骨骼光滑坚硬的骨密质上,就不会渗入;如果滴在骨松质或被腐蚀的骨骼上,就可能被吸收进去。到目前为止,血缘关系的准确认定还只能通过DNA鉴定。


民国时的亲子鉴定(民国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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