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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怎样拒绝亲子鉴定(母亲拒绝做亲子鉴定)

0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2-12-22 09:59:50


男方想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女方有权拒绝这个要求吗?

序言:男方想要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女方没有权利拒绝男方的要求,因为考虑到男方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如果做了鉴定以后发现孩子不是男方的孩子,男方有权利起诉女方,所以对于年轻人再考虑生孩子的问题上,一定要提前弄清楚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究竟是谁。不然等到孩子出生以后,两个人真正结婚了,会给男方造成严重的影响。
男方想要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和老公在结婚以后有了孩子,会让老公从内心当中起疑心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男方有权利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但是对于女方就不能拒绝男方这样的要求,因为考虑到拒绝了以后只会让男方觉得更起疑心,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做了鉴定以后才能够了却两个人的清白,同时也还孩子一个身世之谜,要让孩子意识到究竟谁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女方无权利拒绝孩子做亲子鉴定
女性应该考虑到老公竟然已经怀疑孩子的身世,如果女方极力的反对不让老公做亲子鉴定,只会让老公在内心当中更加的怀疑孩子的身世问题。与其让老公一味的怀疑孩子的身世,倒不如直接解财迷团,通过做亲子鉴定能够还女方一个清白。
如果老公是无中生有,显然也会给妻子认错,但如果怀疑的事情已经成为真实的事情,夫妻两个人可能就会离婚。
夫妻二人的关系
对于任何一个男性在婚姻当中都很难接受,妻子生下的孩子和自己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这对于一个男性而言就意识到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了。所以一旦发现了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就会考虑和妻子离婚,男性难以接受被妻子戴绿帽子。甚至会被天下人耻笑,尤其是生活在农村的人对戴绿帽子的事情非常的介意。



可以不付抚养费?在法庭上要求亲子鉴定,母亲拒绝,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的情形在审判实践中时有发生,由于目前我国对这种情况并无立法,因此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法院只能依据其他证据做出判决。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如果你不履行,对方会申请强制执行的。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给好评啊。谢谢。)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怎么办?

  由于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法律领域也带来了比较便利的程序。这样一来,亲子鉴定技术就比较值得信服,为法律亲子案件的处理上提供了证据和便利,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即在处理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合理的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来辅证却又坚决不同意去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样一种情况下,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就要承担该诉讼中败诉的法律后果。



可以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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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要求给您女儿做亲子鉴定,您当然可以拒绝,作为孩子的父亲,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如果孩子的父亲提出抗辨,可以向法院要求做亲子鉴定,与他老婆没有任何关系。现在他老婆不依不饶,这个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孩子超过10岁可以拒绝亲子鉴定吗?

父亲或母亲的亲子鉴定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和孩子岁数的事情没有直接联系。。。



网友:母亲怎样拒绝亲子鉴定

“因为没有身份证,我只能在南京郊区租一个300块钱的房子,里面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

在江苏南京打工的20岁菲菲眼含泪水说出了上述这段话,多年来,她与母亲逐渐断了联系,而自己的继父却无法给她办理身份证,所以菲菲一直没有身份证。

为什么菲菲从出生后就没办身份证?此前多年,菲菲的母亲一直拒绝为她办理身份证,这背后又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呢?

在菲菲的记忆里,母亲彭冬兰在很小的时候就和继父魏勇住在了一起。

一开始两人非常的幸福,可没过多久母亲不知什么原因就带着她离开了魏勇家。

自此之后,彭冬兰就和菲菲过起了居无定所,四处流离的生活。

彭冬兰没有文化,更无一技之长,将菲菲带大之后,菲菲就辍学外出打工。

多年来,菲菲与魏勇还保持着联系,而且关系很好,魏勇一直将菲菲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照顾,经常给她寄钱。

相比之下,彭冬兰却异常的冷漠,母女之间通电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菲菲给彭冬兰打电话时,彭冬兰直接不接电话了。

菲菲无法理解母亲的行为,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菲菲能打工养活自己,对母亲的依赖也就越来越少。

不过,菲菲一直想去看望魏勇,却由于没有身份证,没法买火车票。

别说买火车票,这么些年来,菲菲在外打工都没法领取工资,每次她都需要借用别人的银行卡,租房子也只能采用合租的方式,生活中由于没有身份证存在种种不便利的地方,都让她非常的苦恼。

每当听到别人偷偷议论“菲菲没有户口(身份证)”,她就非常的难受。

并不是菲菲不想办身份证,而是母亲彭冬兰对给她办身份证似乎有些不情愿。

按照户口管理规定,要想开具身份证明,必须要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就要通过走访调查核实孩子的准确身份,只有这样才能申报户口,办理身份证。

因此菲菲必须去找彭冬兰,可是由于长时间不联系,她根本不知道母亲现在人在何处。

无奈之下,菲菲只能来到警察局,让警察帮助自己寻找母亲。

在警察的帮助下,最终查明彭冬兰是贵州省六盘水中山区人。

2020年11月民警来到彭冬兰的户籍地进行调查,在贵州的一个山区中,民警找到了彭冬兰丈夫刘海的家。

彭冬兰和刘海结婚后一直关系不算融洽,彭冬兰为刘海生下了四个孩子,前三个都是男孩,婆婆非常高兴,可生下老四时发现是个女孩。

在那个偏远的农村,“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依然存在,婆婆不想养这个女娃,于是做主将这个孩子送了出去。

没过多久,刘海因病去世,彭冬兰也不想和婆婆生活在一起,于是就离开了这个家,她的三个孩子都交给婆婆抚养,彭冬兰再也不过问孩子的事情。

彭冬兰离开后,究竟去了哪里,村里人没有人知道。

2016年,彭冬兰曾经带着菲菲回到过村子,她对婆婆说“这个孩子就是多年前被送走的我的孩子,这次回来是想在当地的派出所给菲菲办理户籍证明”。

可让彭冬兰没想到的是贵州当地办理户口也是需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由于彭冬兰没有菲菲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没法证明这个孩子是彭冬兰的。

此时,只需要做一下DNA亲子鉴定,就能证明彭冬兰是菲菲的亲生母亲,证明这层关系也可以认定双方关系,这样也能给菲菲上上户口。

可等户籍警察告诉彭冬兰相关的手续后,彭冬兰却表现得非常反常,她听完民警的介绍后说了一句话“我不办了”,随后拉着菲菲就走了。

因此菲菲一直没办上户口。

当年母亲的这个态度给菲菲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她始终也不理解为什么母亲不肯做亲子鉴定。

不过没有身份证的困扰却每天折磨着菲菲,她每次打电话都想让母亲帮自己办上户籍,可每当菲菲提起这个要求时,彭冬兰就显得非常气愤。

尽管菲菲再三请求,但母亲对于给菲菲办理户籍的事情却总是拒绝,用各种理由搪塞菲菲。

此时,警察通过种种渠道找到了一名叫做彭兰之的女子,但由于不确定她是否是之前的彭冬兰,所以让菲菲进行确认,问菲菲“你母亲改名了吗?”。

菲菲说,“母亲从刘海那里走后,在娘家那里办过一个身份证,当时用的就是彭兰之的名字”。

经过警方的走访调查,很快发现彭兰之其实是彭冬兰妹妹的名字,不仅如此,彭冬兰还把自己的出生年月也改成和妹妹一模一样。

对于这点,警方感到十分的疑惑,为何彭冬兰要改名字呢?

警察很快找到了彭冬兰如今的所在地,找到了她。

面对突如到访的民警,蓬头垢面的彭冬兰显得异常紧张,眼神有些躲闪。

民警问她“你认不认识菲菲?她是不是你的女儿”

彭冬兰回答“菲菲是我的女儿”。

“她小时候是怎么回到你身边的?”

彭冬兰说“这个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被我的婆婆送给了一个四川人领养,到孩子三岁的时候,那个四川人又把孩子给我送回来了,当时他说这个孩子身体不好,他不要了”。

民警又问“菲菲现在需要办理身份证,想让你做一下亲子鉴定”。

面对警察的这句话,彭冬兰又表现得非常抗拒,支支吾吾不愿回答。

彭东兰的这个举动不禁让民警们产生了怀疑,于是做起了彭冬兰的工作。

在警方的再三要求下,最终彭冬兰不情不愿地配合民警采集了血液样本。

彭冬兰和菲菲的血液样本被送到了淮安市公安局DNA鉴别中心进行比对,结果很快出来:彭冬兰和菲菲在生物学上没有亲缘关系,菲菲根本就不是彭冬兰的孩子。

面对这个检验结果,彭冬兰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她说“这个孩子当时被送回来的时候我其实也有困惑,因为她出生的时候,左手大拇指上有一个胎记,可是后来被送回来的时候,她左手上的胎记却没有了”

按照遗传学的规律,胎记不会凭空消失,只会越长越大,菲菲的胎记为何会突然没有了呢?

从与彭冬兰的接触来看,民警并不相信她的话,反而产生了一个怀疑:彭冬兰会不会与儿童拐卖有联系?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菲菲的DNA上传到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中,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有一组DNA数据竟然与菲菲比对成功。

为了验证数据的准确性,警方立刻联系了湖北省德清县正在打工的一对贵州夫妇,他们在18年前丢失了自己的女儿,丈夫尹招龙当时正在上班,当天听到自己女儿被找到了,他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喃喃自语道“怎么可能”。

妻子谢尤秦得知这个消息后不敢相信是真的,她说“我做梦都没想到这辈子能找到我的女儿,只要让我和她见一面,就算我死掉了,我也心满意足”。

18年前,尹招龙女儿失踪,此后夫妻辗转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寻人,他们走到哪里就在那里边打工边找人,只要有关于女儿的任何消息,他们都会去落实查证,18年间他们对女儿朝思暮想,只盼望女儿能早日回到他们的身边,可是18年来女儿依然没有回来,这让父母两人伤透了心,甚至做好永远见不到女儿的准备。

2015年,尹招龙夫妇听到好心人提到“如果他们的DNA录入派出所的失踪人口DNA信息库,那么就会增大找到女儿的几率”,于是尹招龙夫妇毫不犹豫地来到了当地打工地的乾元派出所,提取了血液样本录入了DNA库,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次信息录入,让他们在5年之后找到了自己的孩子。

南京打工的尹招龙很快赶到了乾元派出所,此时警方也接到了菲菲的电子照片,乾元派出所将这张照片给谢尤秦看,可谢尤秦眼睛不好,直接问警察“你帮我看看,看她长得像不像我”。

对方回复“没错,确实很像,肯定是你的女儿”。

另一头,警方也将这个信息告诉了菲菲,菲菲当时非常震惊,她说“这是真的吗?”

2021年1月5日,在江苏省盱於县,菲菲见到了尹招龙和谢尤秦,尹招龙一把抱住了菲菲,他们日思夜想18年的姑娘终于回家了,那一刻瞬间,多年压抑的情绪得到了释放。

三人紧紧拥抱在了一起,哭成了泪人,看得旁人也纷纷擦泪。

当三人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谢尤秦突然问了一句话“当年是不是彭冬兰把你带走的?”,听到这句话菲菲和在场的人士大吃一惊。

菲菲说“你怎么可能知道彭冬兰?”

那么彭冬兰和尹招龙夫妇是如何认识的?他们又为何一直认为是彭冬兰带走了自己的女儿?

时间回到2002年12月的一天,尹招龙的堂妹突然身体不舒服,于是尹招龙将自己4岁的女儿菲菲托付给亲戚照看,两人陪着堂妹去医院看病。

下午5点多,当尹招龙回来时,谢尤秦问女儿,“你是不是今天饿了?我烙一个漂亮的荞粑粑给你吃吧”,菲菲说“我不饿,不吃”。

于是,尹招龙给菲菲安排了一个活儿,让她去请姑姑到家里吃饭,菲菲高兴地回答“好啊,我现在马上就去”。随后菲菲就离开了。

姑姑家距离尹招龙家不足100米,菲菲对这条路非常的熟悉,可是没有想到菲菲自从离开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尹招龙只能去找堂妹,当来到堂妹家里,尹招龙没有看到菲菲,于是问妹妹“你看到菲菲了吗,我让她来叫你吃饭”,可妹妹却说“菲菲没有到这里来啊!”

听到这句话让尹招龙有些担心,于是他立刻去路上找菲菲,路边有一个买东西的商店,尹招龙问店主“你看没看到我家孩子?”

店主说“看到了,有个个子不高,头发染成黄色的女人,菲菲被那个女人带着往那边去了”,说着店主指了一下菲菲离开的方向。

此时,尹招龙却有些放心了,因为店主所说的这个黄头发女子他认识,她是菲菲的二嫂。

菲菲的二叔单身多年,两年前认识了一个女子,叫做彭冬兰,两人确定了男女关系之后,二叔就把彭冬兰接到村子里住,两年来,尹招龙和彭冬兰一家关系非常要好,彭冬兰经常陪着菲菲玩耍,所以尹招龙夫妇也就放松了警惕,他们以为彭冬兰带着菲菲出去玩儿了,不久之后就会送到家里。

可是直到第2天,彭冬兰也没有把菲菲送回来,这让尹招龙夫妇心中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们突然想起来彭冬兰前几天行为有些反常。

那天,彭冬兰来到尹招龙家里东瞅瞅、西望望,谢尤秦对她说“你坐啊”,彭冬兰似乎没听到,直接走开了。

此时,尹招龙夫妇又去找了一圈,邻居们都证实见到菲菲时确实是和彭冬兰在一起。只要能找到彭冬兰,他们就能找到菲菲。

可此时彭冬兰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菲菲二叔也不知道她们究竟去了哪里。

更为重要的是尹招龙夫妇意识到两年来他们对彭冬兰这个女人知之甚少,他们只知道彭冬兰的名字,她是哪里人,家在哪里,有什么亲戚一概不知。

在最初几天时间里,尹招龙夫妇在附近漫无目的地寻找,把山沟沟找了个遍,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女儿。

无奈之下,尹招龙夫妇只能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他们把女儿的一张照片给了民警,民警记录了当时发生的情况,告诉他们“如果有了菲菲的情况,我们会打电话告诉你们”。

可这一等就等了18年,通过现代科技一家人终于团聚。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尹招龙夫妇再也坐不住了,他们要去找彭冬兰,这么多年来,只要听到关于彭冬兰的消息,无论真假,尹招龙夫妇都会前去核实。他们听说彭冬兰出现在昆明,于是就跑到昆明,一待就是一年多,后来又听说彭冬兰曾到过浙江,他们又前往浙江,一边打工一边找寻女儿。

谢尤秦说“只要她有这一条命,无论她去多远,只要她在,慢慢来,长大了,也要看有没有缘分找到她”。

这是尹招龙夫妇最朴素的一种思想,夫妻俩人四处奔波,生活非常艰苦,但想如此找到女儿,无异于大海捞针,不过这么多年来,尹招龙夫妇从未放弃过找寻女儿。

可能是老天怜悯这份苦心,最终尹招龙见到了分别18年的菲菲。

不过,此时的母女二人却更像是两个陌生人,18年的分别让谢尤秦很难走入菲菲的世界。

菲菲难以适应村庄里的生活,她注定要回到大城市,和尹招龙父母只能通过手机联系。

可每次母女俩聊天总是翻来覆去的几句话,“吃了吗?”“睡得怎么样?”“多保重身体”。

相见容易相处难,这18年时光在菲菲与亲生父母之间产生了一道难以愈合的鸿沟,每当菲菲想要和母亲说说话,却发现没有什么能说的。

面对母亲的关怀备至,菲菲却表现得非常的有压迫感,有一次,谢尤秦对她说“如果你觉得跟我沟通实在太累了,那你把我删了吧”。

没想到菲菲真的照办了。

不久,谢尤秦向女儿道歉,“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希望你能忘掉我说的话,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

尹招龙说“你父亲不识字,你以后会慢慢理解父母的苦心”。

尹招龙夫妇知道这丢失的18年对于亲情的修复过程漫长而艰辛,但却是他们必须要去面对的问题,他们如今只希望菲菲健康、平安。

在尹招龙夫妇的帮助下,菲菲的户籍登记工作终于有了进展,2021年3月,菲菲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此时她既激动又难过,这过去21年生活中辛酸和委屈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

菲菲也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一个电视剧里自己喜欢的女主角名字,她重新拥有了人生。

拿到身份证后的菲菲第一时间去江苏省盱眙县看望自己的继父魏勇,菲菲见到魏勇非常的高兴,她完成了自己此前的最大心愿。

2021年8月,贵州市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对彭冬兰以涉嫌拐卖儿童罪进行了批捕。

经过查证,彭冬兰此前确实生育过4个孩子,她的第4个孩子当时被送给了别人,彭冬兰在丈夫去世之后远走他乡,想要过正常的生活,可随着彭冬兰年纪越来越大,她患上了各种疾病,也无法再生育,于是她在认识了菲菲二叔之后,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那就是拐走菲菲,等菲菲长大后为她养老送终。

可这个想法不仅没有让她老有所依,反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明知菲菲并不是她的亲生骨肉,却直接将她带走,而带走之后她对菲菲也不管不顾,让菲菲情感上再次受到创伤。

谎言总有揭穿的那一天,最终菲菲拿到了她的身份证,与彭冬兰的母女关系也就此中断,彭冬兰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彭冬兰在拐走菲菲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尹招龙夫妇对孩子的思念,她生生拆散了这个家庭,给他们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创伤,彭冬兰的这种行为更应当受到道德上的严厉谴责。

  贵州亲子鉴定---女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时该怎么办

贵州一对夫妇结婚后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离婚后虽然两个女儿归女方抚养,但男方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亲爹。2月7日,贵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在女方不予配合、无法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院依法推定,最终判决父女为非血亲关系。据悉,这一判决在贵州市尚属首例。

  一审:法院驳回王某请求

  1995年3月1日,洛阳男子王某与孟州女子崔某结婚。次年11月份,崔某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后来,由于长时间两地分居及其他原因,王某和崔某的感情逐渐出现裂痕。两人于1998年协议离婚,双胞胎女儿由女方抚养,抚养费亦由女方独自承担。

  2004年,有知情人告诉王某:“双胞胎女儿不是你亲生的,你前妻暗中另有男人。”思前想后,王某于2005年将自己的双胞胎“女儿”诉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确认与两名被告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

  孟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两名被告并未要求其承担抚养费、其财产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前提下,要求确认其与两名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王某的请求。

  王某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强烈要求做亲子鉴定。

  二审:法院依法作出推定

  为了审理此案,二审法官深入到崔某的老家,通过走访了解到了崔某的一些情况。

  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为查明血缘关系,王某要求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亲子鉴定。崔某虽然反驳了王某非血亲关系的说法,但她既不到庭参加诉讼,又拒绝提供亲子鉴定所需的鉴定样本,使王某的鉴定申请不能得以进行。作为两名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崔某拒绝配合王某进行亲子鉴定的行为系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情形。法院认定崔某妨碍举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之规定,应承担对其不利推定的法律后果。

  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确认王某与两名被告不存在父女血缘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张某和李某是闪婚,相亲认识很快就结婚了,没过多久就有了孩子。张某年纪也不小,妻子怀孕了特别开心,当时也没有怀疑什么。

慢慢的孩子长大了之后,附近邻居都开玩笑说自己跟孩子长得一点都不像,张某听得多了之后心里也不舒服,但是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妻子。

但是,在一次吵架中,妻子说孩子不是自己的,这让张某非常崩溃。事后,妻子强调说那都是自己的气话。张某还是对妻子心存怀疑,想要弄清楚是不是真的不是自己的孩子,偷偷看了妻子的手机,发现妻子李某一直在跟一个微信昵称叫“王某某”的有联系,聊天记录也非常暧昧,从聊天中发现妻子之前好几次说跟朋友出去玩,实际上都是跟这个男子。

张某越来越怀疑孩子是妻子李某和别人所生,要求跟孩子做亲子鉴定,妻子一直以孩子就是张某的为由拒绝做亲子鉴定。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亲子鉴定涉及身份关系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妻子是可以拒绝丈夫给孩子做亲子鉴定的。如果作为孩子父亲的张某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并且有正当理由证明孩子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律提醒】

夫妻一方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向法院起诉,另一方没有相关证据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母亲怎样拒绝亲子鉴定(母亲拒绝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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