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上户口的鉴定所在哪?
楼主想找的可能是司法亲子鉴定吧,主要用于上户口之类的,可以找一下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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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孕期怎么做亲子鉴定?
孕期做亲子鉴定有一定风险,望慎重,归根结底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导致不可挽回的过失,如若非做不可,建议去正规医院咨询,当事人双方都要同意,且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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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的亲子鉴定机构有哪些?江西吉安的亲子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们的质量方针:公正,保密,严谨,领先。
我们的精神: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依托科技力量,稳定技术体系。
立足南昌、辐射江西、湖南,为广大客户提供国内最权威的亲子鉴定、基因检测服务。
我中心为基因格司法鉴定所在江西省唯一授权机构;
基因格司法鉴定所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并且也被国际认可,可以用于移民亲子鉴定;
我中心是国内首家通过实验室标准CNAS认可,并经国家司法部门批准的全国性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510109714。
江西省儿童能做dna亲子鉴定吗
个人亲子鉴定最主要的是被鉴定人提供样本,本人不是必须要到鉴定现场,但是做司法亲子鉴定时被鉴定人必须要到现场进行采样,并且要提供能证明自身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委托书,在现场除了采样外,还要拍照留证。做司法鉴定的话可以咨询当地居委会或者是公安局
江西哪个城市哪个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
上饶首家本地合法亲子鉴定机构成立了,在上饶亿升北座1103室,0793-816-5551.出具的鉴定报告全国范围具有法律效用。
网友:吉安有亲子鉴定吗
大家都在忙着节日安保,
居然有副所长敢收月饼?!
真的假的?
什么情况?!往下看:
今天,南康区公安局十八塘派出所副所长杨优敏收到一盒月饼!
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咦,桌上怎么有盒月饼?
竟然还明目张胆地写着“杨优敏”三个字?
谁送的?!赶紧把辅警小童找来,问问是怎么回事?
“杨所,这不是你家亲戚送过的吗!”
“亲戚?我一个吉安人,在这里哪有什么亲戚?!”
问来问去,终于在张阿姨这里找到了答案
张阿姨一拍脑袋就想起来了
张阿姨一番描述后,杨优敏心里有了数:“哦,是他呀!”
故事还得从一年多前说起:长滩村的廖大叔5个孩子连同其妻子6人都是“黑户”。由于他家的孩子都是在家里自己接生的,提供不了任何证明,根据程序,必须经过DNA鉴定确认为其亲生后方能上户。但因廖大叔是贫困户,实在拿不出钱来做5个孩子做亲子鉴定,杨优敏在村里跑了几天,动员大家帮忙凑钱,帮他把鉴定给做了,一家6口的户口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廖大叔,是你给我送的月饼吧!还说是我亲戚呀!”
“我怕你不肯收,只好说是你亲戚。”
“廖大叔,谢谢你,这月饼我真不能收!我还有事情,谢谢你!”
见杨优敏执意要走,廖大叔才依依不舍地将其送至村口。
除了收月饼的,这里还有一群去“约会”的民警!
我和景区有个约会
我和值班室有个约会
我和警车有个约会
我和国道、省道、乡村小道一起约会
美女警花约会"护栏"
酒驾的千万别被我们约了
我和警犬有个约会
我和帅哥的约会:送返遗失钱物
我和美少女的约会:把迷路小女孩交给家长
还有人与手铐约会
兄弟约一觉
约会午餐
……
这些小故事虽然微不足道,但对群众来说,却是沉甸甸的!这就是广大公安民警的中秋,你求花好月圆,我求人人平安!
人生最大的快乐之一,
是儿女绕膝
享受天伦之乐
人生最大的不幸之一
就是突然有一天
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
而且还是两个儿子
都不是亲生的。
近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
2005年4月张文与陈美经人介绍后不久就登记结婚,2006年2月生育大儿子,2010年7月生育小儿子。婚前和婚后张文长期在外务工,一心指望陈美和孩子在家过得更好,所挣的钱也全部交给被告。2017年底,张文回到家后风闻俩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综合陈美对自己的态度和各方面迹象,遂带俩儿子做了亲子鉴定。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检测结果不支持张文与俩小孩的亲子关系”。得知鉴定意见,张文羞愤交加、万分痛苦,遂将陈美诉至法院。
裁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文与陈美长期分居两地工作,缺乏夫妻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感情日渐淡薄,且陈美在婚内生育非张文的亲子。现双方都同意离婚,可见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美违反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隐瞒张文与俩小孩非父子关系的事实,进而使张文对俩小孩进行了抚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陈美与婚外异性生育俩子,且对张文隐瞒了事实,陈美的过错行为一方面导致张文对非亲生子尽了抚养义务,一方面又必然给张文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判决张文与陈美离婚,陈美返还张文对俩儿子支付数年的抚养费8万元,并支付张文精神抚慰金5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以上案件只是一审裁判结果,不代表本案最终结果,当事人上诉后,应以二审判决为最终裁判结果。
延伸:对夫妻一方有不忠行为,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小编对此法律问题进行了查找和梳理。整合了最近几年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有不忠行为的典型案例及各地法院案例裁判规则,推送给读者阅读、参考。
一、分居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陆某诉陈某离婚案
案例要旨
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分居长达3年之久,应当认定夫妻关系已无和好可能。在分居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应认定一方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问题上存在过错,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的互相忠实义务。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本案中,陈某与她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伤害了陆某的个人感情,损害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陈某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亦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陆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件(北京)》 2015.11.20)
二、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一女,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为其生育一女,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互相忠实,不背叛爱情,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后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件(河南)》 2015.11.20)
三、夫妻一方发现与子女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某与蒋某婚姻家庭纠纷案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经鉴定,发现与子女之间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的,严重损害了配偶之间的感情。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与子女之间无血缘关系并不存在抚养义务,因此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返还相关抚养费的请求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违反忠实义务往往对配偶的情感和精神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这和我国社会一般大众因为习惯、传统等原因对婚姻家庭的认识有很大关系。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本案中张某在得知张某某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后,其精神受到伤害,要求蒋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正当合法,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张某某因与张某并无血缘关系,张某对其并无法定抚养义务,故法院对张某要求蒋某返还自己已承担的张某某的抚养费的主张予以了支持。(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2015.12.04)
四、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范畴——何某诉赵某离婚纠纷案
夫妻一方不履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与他人同居并生子,此不忠行为对夫妻另一方造成严重的感情伤害,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准予双方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因调查过错方婚外与他人同居生子而支出的调查费,不在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离婚损害赔偿中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均是基于配偶一方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强调的是对因受配偶侵权行为损害的无过错配偶提供经济和精神上的救济,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典型案例精选》(2008-201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出版)
五、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张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夫妻双方忠实于对方,是维系夫妻感情的重要基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存在长期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无过错方以一方对婚姻的不忠行为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5-3-31)
六、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不可请求损害赔偿——维某、林某离婚纠纷案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偶尔的、隐蔽的婚外性行为不包括在范围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捉奸”获得的证据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没有必然联系,配偶一方与他人有通奸的性行为,另一方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不能据此理解为“同居”,也不能据此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4-6-23)
七、夫妻一方主张对方婚内出轨并未提供确凿证据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程女士诉张先生离婚纠纷案
当事人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诉请离婚的,法院应予以支持。一方违反夫妻间忠实义务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配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5-3-5)
八、离婚时以另一方嫖娼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刘某诉龙某离婚纠纷案
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已满2年,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嫖娼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婚姻内的过错行为,但并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因此夫妻一方以对方有嫖娼行为为由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法院不予支持。(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2-10-19)
以上收集整理的案例,仅供读者学习、参考,并不代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观点。
编辑:何已罔言
2015年的某天,一所希望小学的工地里,捐赠人石二群来巡查施工进度,工人们见状干得更卖力,民众也在四周热烈围观,想看看这名地产大亨的风采。
现场掌声雷动,民众不断欢呼,石二群也笑着挥手致意。突然之间,人群里冲出一群便衣警察,迅速直奔石二群,众目睽睽下将他抓捕带走。
民众震惊得说不出话,石二群身家超过五亿资产,既是全民创业模范,又是著名的慈善家和企业家,警察为什么要将他抓走?就在民众议论纷纷时,公安部门公布信息,地产大亨石二群,原来是16年前抢劫银行的逃犯,当时犯的案还惊动了中央。这一下民众都懵了,这究竟咋回事?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石二群真的是逃犯吗?他是怎样摇身变成地产大亨的?他被抓捕后,五亿家产又该怎样定性呢?如果您也想知道,不妨点个关注噢,让我们来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看看公安是怎么看破石二群的真实身份。
两次被骗抱怨命运不公,从此人生误入歧途石二群生于1962年,是河南省驻马店人,在家里五兄妹中排行老二。他家是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经常缺衣少食。为了减轻家里负担,石二群在初中毕业后,便偷偷坐车到郑州,想要打工减轻家里负担。
石二群刚到大城市,本以为能够赚一笔,可惜年龄太小了,连做服务员都没人要,没有办法之下,只能到工地搬砖刷墙。虽然赚到的钱很少,但想到家里的贫穷,石二群还是在咬牙坚持。在工地连续干了几年,石二群存了一笔小钱,不仅能帮补家里,还有了继续闯荡的资本。
改革开放后,我国发展迅速,石二群也嗅到了商机,打算做一名包工头。想做那就去做,石二群向银行贷款几十万,凭借多年的工地经验和关系,承包了一个巨大的工程。
为了早日完工,他召集了家乡的一些工人,严格按照施工标准,没日没夜地去干,终于顺利把工程做完。可他没有想到,当他去找甲方要70万工程款时,却被甲方随便找个借口,拒绝付清尾款。
石二群愤怒极了,可他当时经验不足,法律意识又不强,哪怕天天上门理论,最终都没有任何结果。工程款要不回来,石二群又不想欠工人的钱,只能东拼西凑去垫付工资,这也花光了他所有积蓄。
生意失败后,石二群回到老家,越想越不甘心,决定再创一次,于是找朋友借了点钱,重新回到郑州打拼。他从小生意开始做起,折腾忙碌了十几年,终于赚到了一笔钱。这些年来,他始终忘不了当年的失败,在多次权衡利弊后,决定再做一次包工头。
1995年,石二群再次承包了工程,准备再大干一场。这一次他学乖了,在包揽工程前,先和甲方签订了合同,又让甲方支付首款,才开始动工实施。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哪怕他再小心谨慎,还是躲不过别人挖好的坑。
甲方利用合同里的漏洞,拒绝支付项目尾款。哪怕石二群向法院起诉,可对方早就有所准备,以至于他只能败诉,再次回到一无分文的当年。连续两次被骗,石二群整个人都崩溃了,欠下了一大笔巨款,甚至连女儿的学费都凑不齐。
这时候的石二群,非常痛恨命运的不公平,逐渐思想就想歪了,想要去报复社会,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精心策划抢劫大案,同伙分赃独占120万石二群急切地想要发财,弥补这些年来的损失,作出了让人意外的决定,那就是抢劫银行。为了达到目的,他说服了四名很好的朋友,又从黑市买了五把手枪,一行人偷偷到了郑州。
石二群曾经对郑州充满幻想,现在却只剩下仇恨,他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派同伴假扮成客户,趁机打探银行的情况。足足花了半年时间,他们终于发现银行的漏洞。在某个时间段,银行都会更换监控设备存储盘,恰好这个时间盲点,会有运钞车进来。
这是一个绝佳机会,石二群找来同伙商量,决定两人在外警戒,三人拿锤子打砸抢钱。到了约定的时间,银行大部分人都已离开,监控正在替换维修,运钞车已经进来,时机稍纵即逝。
石二群等人赶紧蒙面冲入银行,拿起锤子直奔柜台,边大喊抢劫边控制人群。银行保安站了出来,正准备反抗,就已经被一枪打倒。枪声一响,现场瞬间大乱,柜台人员趁机拉起警报。可惜警察还没赶到,五人一番砸墙后,装满了三袋现金,迅速逃离案发现场。
这一起银行抢劫案瞬间轰动全国,中央知道后也非常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破案。根据银行后来统计,涉案金额高达208万元,可惜石二群作案时机把握得太好,当时监控正在更换存储盘,他们又蒙着脸作案,连现场的人都不知道他们的长相。
抢劫成功后,石二群没有得意忘形,谨慎地将钱分成三份。将两百万以自己和亲戚的名义,分别存入不同的银行,只带了8万元现金,和同伙到云南躲避风头。过了一个多月,石二群先悄悄回老家打探消息,认为彻底安全之后,才让同伙回来分赃。
在分赃的时候,石二群只把了八十万出来,分给了四个同伙,并且警告同伙,不能将抢劫的事说出来,如果有人问起,那就说是做玉石生意发财的。石二群独吞了一百二十万后,一时间也陷入迷茫中,想到以前的凄惨状况,他决定再创一番大事业。
提心吊胆十余年,终究天网恢恢法网难逃这次石二群不想做包工头,他决定做房地产生意,所以在2000年时,到驻马店买了几块地,建设了一批住宅房。果然在三年之后,房地产赶上致富风口,他的楼房一下就卖光了,大赚了一笔钱。
石二群当机立断,在住宅房的后方,又投入资金买了一块地,建了一栋近万平方米的办公楼,赚的利润更加可观。随着不断打拼,石二群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后来直接筹集600万元,创办了吉安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走上了正规发展道路。到了2015年时,他的身价高达5亿元,成为当地非常有名的亿万富翁。
石二群成名之后,多次捐钱资助家乡建设,不仅资助当地学生上大学,还投入数百万修建公路。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向灾区捐款,例如汶川地震时,他就捐出了数十万的物资,还捐赠了一所希望小学。
这些年来,石二群名成利就,获得了当地人的极高赞誉,被当地政府授予全民创业模范称号,并担任了当地商会的副会长。十几年过去了,听着四周的阿谀奉承,石二群也产生了错觉,以为就会这样度过余生。
可谁也没想到,就在2015年10月份,他到工地视察时,早已埋伏好的便衣警察直奔而来,将他迅速逮捕归案,而他也只剩锒铛入狱的下场。这件事迅速引起轩然大波,所有人都很疑惑,公安部门是怎么查出,石二群就是16年前抢劫案的主谋呢?
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消息,原来石二群在暴富之后,表面上做许多慈善,暗地里也包养小三,甚至还有一个私生子。但石二群觉得,那个小三是为了骗钱,刻意找来一个儿子骗他。为了证明父子关系,他和私生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指纹被警方采集了。
警方通过指纹认证,发现石二群的指纹,竟然和当年银行抢劫案时,现场遗留的铁锤上的指纹一样。正是这个原因,警方终于确定,石二群就是凶手,当即安排迅速抓捕。
石二群被逮捕后,并没有辩驳反抗,而是直接坦白了作案经过,也供出了其他几名同伙,大概是这些年来的提心吊胆,让他再也不想这样,而是选择为当年行为付出代价。
就在石二群案进行审判时,法官却面临了一个难题。当时石二群抢劫了银行208万,但现在资产高达5亿,已经超过了抢劫金额及其利息。本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如果这些资产,都是在抢劫银行的基础上获得,那么可以全部没收上缴国家。
但最大问题是,有部分资产是石二群在做房地产时,以合法手段赚取的利润,按照道理来讲,这笔财富不应该被收缴。如此一来,为了区分非法所得和合法所得,就得花费巨大的时间去查证,这也是此案至今未曾宣判的最大原因。不过无论结果如何,石二群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听完石二群的事情后,您心里又有怎样的感受呢?对于这种误入歧途的人生,您又是怎么看的呢?如果您有任何想法,可以在下方留言评论告诉我们噢,我们等着您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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